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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有决策权吗(怎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股东,不仅要担心整个公司的运作经营,而且还要紧张,作为股东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了的法律保护。其实相比较大股东来看小股东的权益是一项弱势。那怎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总资产小于负债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接下来的内容教给你们如何维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

  1、程序合法和结果公正;

  2、能够平衡公司法的利益主体的利益;

  3、不能违背基本的市场规则,要坚持投资、风险、收益相一致的原则;

  4、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措施必须健全,同时这些措施不能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二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具体措施

  1、增设累积投票制度

  股东的诸权利当中,表决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因为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会有重大事项决策权,并且股东会的决策要由股东表决形成。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权力,直接关系到股东的切身利益。

  2、扩大小股东的知情权

  知情权即股东知道公司有关事项的权利。股东投资于公司,自然有权利获知公司的有关事项,尤其是与股东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经营信息及财务信息。

  3、增设股权收购及公司解散请求权

  对于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第14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时,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4、完善小股东的诉权

“救济先于权利”,这一法谚在公司法中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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