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知识问答

金融功能理论的发展(重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思考)

015年一号文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已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相对城市金融体系而言,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多元化、社会化、规范化程度都比较低,因此,不断地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

基于金融功能理论视角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重构思考

(一)金融功能理论的选择。在理论界关于农村金融理论的认识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金融机构观,这种观点认为,只有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下,金融才能发挥其对经济的增长作用,遵循的是“结构—功能—行为绩效”的思路;另一种是金融功能观,这种观点是从所处的金融环境和经济目标出发,考察金融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成本—收益原则,选择能满足系统环境对金融需求的机制。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过程可以看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是基于金融机构观出发,从政府主导的角度,自上而下构建的。这一模式的明显缺陷是忽略了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忽略了农村金融体系在农村经济环境中扮演着何种角色。从我国的金融实践中也能反映这一问题,政策性金融机构业务面太窄,不能发挥调控农村金融的作用;商业性金融经营重心偏移,不愿意在农村金融领域开展竞争;合作类金融股权结构单一,经营模式僵化。据此可以看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问题症结不在于“机构路径”视角下的金融机构的设立或调整,而在于功能视角下的农村金融功能的完善与发挥。

(二)金融功能观的优势所在。与金融机构观相比,金融功能观是一种由外至内目标先行的方法,它遵循的是“外部环境—功能—结构”的思路。一方面,金融机构结构通常随着时间而变化,并随着政治地域的细分而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机构,在不同时期发挥的功能也会存在差异。而金融功能的变化要比金融机构更稳定,可以获得一个更加持久的参照构架。另一方面,金融功能理论认为,具有金融功能的载体可以是各种金融组织,同一金融功能可以由不同的金融产品来实现,几种功能组织的组织体可以组成一项金融业务。这一理论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重构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即农村金融体系的设计应根据其相应的经济功能来设置或建立,从而促使农村金融体系能更有效的降低交易费用,提高金融效率。第三,从金融功能观出发建立的农村金融体系,表现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职能的交叉,商业性金融机构和合作性金融机构职能的交叉,实现了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即分工明确又存在交叉领域的目的,有利于竞争机制的形成。

(三)基于金融功能理论视角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设计。在重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应当立足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根据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发展出能够实现金融功能的规则、制度等具体的金融形态,并不断进行结构优化。其核心就是要立足“三农”经济运行的特点,按照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包括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较为发达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和业务品种较为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体系,以及高效合理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显著增强其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功能观视角下重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以市场化导向为原则,发挥服务功能。内生于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农村金融体系重构需要坚持市场化的导向。以市场机制作为农村金融资源动员与配置的基础性机制,以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指导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将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在市场机制运行的轨道上。

(二)以适度竞争为原则,提高市场活力。通过引入不同的竞争主体,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应结合不同地区农村经济的实际情况,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农村金融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外资等,发展和培育小额信贷组织、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兴金融主体。

(三)以差异性为原则,满足多样化需求。农村金融制度的安排需要根据经济结构的差异有所不同。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可以以商业金融制度安排为主,满足农业生产规模化需求。西部落后地区由于商业金融制度安排操作成本和风险成本较高,可以以合作性金融为主,同时承认和规范非正规金融,有效补充市场需求。总之,通过实行差异化的金融制度安排,为整体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多样性、层次性的金融服务。

(四)以金融效率为原则,提高产出效益。“三农”金融需求具有资金需求量小、季节性强、经营成本高、风险大等特点,农村金融改革仅服务于“三农”这一目标,不符合金融业的存在和发展规律。农村金融改革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要通过集约化经营,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实现与农村经济的互动发展、共同提高。用市场原则促进各类机构之间的功能交叉和适度竞争,形成成本可控的风险定价机制,提升商业盈利水平。

功能观视角下重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具体措施

(一)深化政策性金融政策支农作用。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要体现政府意图、代行政府职能、弥补市场缺陷,引导农业资金流向。通过分账管理或母子公司的模式,实现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制度性分离。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吸收邮政储蓄存款、社会保证基金融资,以及境外筹集,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款等多种途径争取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在继续做好粮棉油收购贷款的同时,将重心转向农业科技开发机推广、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上来。

(二)完善商业性金融组织体系。农业银行(行情601288,买入)既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以收益最大化为经营导向,通过市场调节配置信贷资源,又要明确支农定位,充分发挥在农村地区的网络优势,通过机构建设、业务创新等,提高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力。邮政储蓄银行要强化服务“三农”功能定位,利用其资金和网点优势,构建覆盖全面的金融服务网络,通过产品创新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同时要通过各类资金业务,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实现储蓄资金向农村地区的回流。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培育和发展农村中小民营商业银行,活跃农村金融市场。

(三)强化合作金融支农主体地位。农村合作金融构建应当在完善内部资本结构和管理模式、增强竞争力上下工夫。一是充分吸收民间资本、私人资本、外资等,改变过去单一资本构成。二是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开展产权制度创新。三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四是结合中小农村企业、个体农户和农村个体工商业者的特点,合理确定发展规模。

(四)合理引导非正规金融的合法化建设。在目前农村正规金融缺位的情况下,农村非正规金融发挥了重要的支农作用。金融监管当局应当立足实际,有效监管,充分保障非正规金融支农活力。一方面合理界定合法非正规金融和非法非正规金融,严厉打击民间高利贷行为。另一方面尽快制定民间借贷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正确引导非正规金融资金流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