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知识问答

银行托管业务营销(托管业务新规助银行有效管控风险)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专家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此举促进商业银行提升托管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管控业务风险,同时进一步促进资产管理市场和资管业务健康发展。

 

近年来,商业银行为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等提供托管服务,业务规模稳步扩大、服务种类不断增多、创新活动日趋活跃。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资产托管行业发展报告(2022)》显示,截至2021年末,银行业资产管理类产品托管规模148.99万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10.07%,增幅有较大提升;总资产托管规模达190.75万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12.85%。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在现有监管制度基础上,明确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基本规则、底线要求以及重点环节的管理标准,从机构监管角度强化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持续性监管,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办法》正式公布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范围和经营规范,更好发挥第三方独立托管机制作用,为“资管新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进一步促进资产管理市场和资管业务健康发展。

 

“《办法》的出台,主要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资产管理类产品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范。目前来看,托管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如何保护被托管资产,更好发挥第三方独立托管机制作用,对促进商业银行实现审慎稳健经营十分关键。”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说。

 

据了解,《办法》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内部管理提出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托管业务独立性,强化数据保护等;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外部管理提出的要求,包括加强托管产品和外部机构的尽职调查和管理,强化风险隔离,加强外部机构营销宣传管理。

 

董希淼称,目前《办法》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但总体规则和方向已经基本确定,建议商业银行对照《办法》全面梳理存量业务合规情况,对不符合《办法》原则的要及早进行整改。《办法》拟设定一年过渡期,为商业银行留出较为充足的调整时间,有助于保障托管业务有序平稳整改。

 

王蓬博指出,从近年来的处罚案例中可看出,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在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数据保护方面仍然存在漏洞。《办法》是对这方面要求的再次补充,中小商业银行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从制度层面加大风控执行力度,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针对此前发生过投资者因资管产品亏损而将责任归咎于托管机构的情况,董希淼指出,商业银行托管不是监管,也不是财产保全,其本质是一种“财产保管”。投资者应充分认识到,托管银行不等于资管产品的监管人、担保人,更不承担刚性兑付的责任。相关机构应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不应借助托管银行品牌、声誉开展不当的营销和宣传。

 

 

本公众号版权归中国经济时报所有。如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须经许可,并注明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热点链接

●开局新愿景②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推动经济回稳向好

●视点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面临“可能三角”挑战

●时报时评丨筑牢根基迎复苏

●热点丨元旦出行回暖,春节起飞准备好了吗?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