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听几个惨痛创业故事。痛啊,一创业公司奋斗2年,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的时候,死了,死在股权问题!
那么多年的创业和投资经历,我见过创业公司的各种死法,而最不该死的死法,就是因为股权问题,导致的团队分裂造成公司倒闭。
A公司
联合创业者3人,股份均分,共苦的时候,挽手拼搏,意气风发。熬了4年多,收入也不错了,行业里也小荷尖尖了,创业团队也从雏鸟初长成小鹰。这时候,各自也意识到CEO意味着什么?未来的发展和短期利益出现不同的时候,开始打架,最后分崩离析,各拉小团队另立山头,大伤元气,3个团队没有一个做成。
B公司
3哥们一起创业,一个主要出钱的哥们占70%股份,另外2哥们各占15%。在创业途中,70%股份的哥们很早就干自己另一摊事去了,剩下2哥们,1哥们成长很快,逐渐以CEO的位置,带领公司成长壮大。后来一行业大公司看中要并购,当估值出来之后,CEO角色意识到自己付出最多,却和分得的成果不成正比。遂开始内部发生争斗。很快,敏锐的并购方也意识到,真正值钱的是CEO,为保障并购后能绑定CEO的心,他们暗中给高价补偿挖团队,最后并购破裂。CEO带着核心人员到并购方工作了。双输!
c公司
2创始人,CEO60%,CTO的40%。一年后,发现CTO跟不上公司发展,完全不能胜任。这时候,想挖人才,需要用股份来吸引,CTO不愿意按比例分股份。CEO如果从自己股份拿出来给新人才,也不甘心,最后公司因为没法吸引核心人才,发展缓慢。
D公司
主要创始人2人,为体现民主和共赢,一开始就给早期3核心员工发了股份(3%~5%不等)。后来一持股员工因为和创始人矛盾激化(暗中回扣的问题)离开了公司。一年后,公司吸引了VC关注,在融资过程中,公司股权变更需要所有股东签字,离职的持股员工坚持要拿到一笔较大数额现金,否则不签。公司不能接受,只好重新成立公司,转移资产和客户,影响很大,最后VC不敢投,而客户等也受影响,最后一蹶不振。
创业要想成功,必须协调好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一旦创始人之间或者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因为股权问题发生纠纷,公司就会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著名的“西少爷”就是前车之鉴。
一.关于股权分配公司创立开始,股东之间合作拟定协议,合伙协议和合作协议的区别大不大,在日后利益分配上哪个较好?
合作协议与合伙协议都是一回事,只是名称不同,意义都一样,用一个统一的概念可以叫发起人协议,就是公司发起人、投资人之间,原来称为投资协议或者合作协议,现在的标准称谓应该叫发起人协议,它是公司章程的基础。
有的发起人协议不能完全写入公司章程当中,所以章程和协议的内容会有一些区别,但是你刚才说的这几个名称之间都是一样的,也就不存在哪个更好点的问题了。
一元或二元股权结构下,创始人如何控制公司?百分之六十七,百分之五十一,百分之三十四,所表示的权利是不一样的,百分之六十七是绝对控制权,百分之五十一是相对控制权,百分之三十四是重要议题的一票否决权,再往下,比如百分之十,也有权利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但对公司不具有重要的影响力,所以说创业者的话你想要在公司拥有什么样的地位,就要选择不同的股权比例。
关于二元股权的设计,随着日后持股的稀释是不是表决权也同比稀释?股权被稀释的同时表决权不一定被稀释。表决权是通过约定来解决的,有些是逆势,有时候股权越来越少,但是表决权越来越多,像京东、facebook就是这样。上市之前京东刘强东所持有的股权百分之七十多,上市之后他的股权下降到百分之二十,但他的表决权上升了86%,也就是说股权虽然被稀释了,但表决权没有被稀释反而上升了,这种情况也很常见,像现在阿里巴巴的马云好像有百分之七八的股权的样子,但他的表决权,几乎能百分之百。
表决权是否被稀释、稀释多少,全都是约定。非上市公司以直接约定,这个不存在必然稀释问题,尤其是一些财务投资人他并不要表决权,表决权他并不在乎。每个投资人的诉求不一样。但是有的股权被稀释了,表决权不一定同时被减少,这完全是两回事,没有关系。
二.关于股东权利股东可以利用哪些权利来对抗其他股东违约?
对抗性权利主要包括五点:召开临时股东会权,限制权,除名权,知情权,退股权,这是小股东或者没有绝对控制权的股东所拥有的法定的对抗性权利,充分正确的运用,可以保障你在创业公司中的股东利益、股东地位。
股东有哪些知情权,如何行使查账权?知情权主要体现在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以及财务报告权,查账是非常重要的,公司经营当中的债权债务情况、财务情况,作为股东都有权查阅,小股东的查账权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限制不能剥夺的,但小股东在行使查账权的时候,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目的,如果目的不当公司也是有权利拒绝的。
谁可以提前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相当于公司的最高权力代表,股东会分为两种: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章程约定一年召开一次或者一个月召开一次,这是自由约定,股东权力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股东的退出与除名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如果召开临时股东会还不能解决问题,那么最终股东是有退股权的,既然我的合法权利总是受到侵犯,我的权利得不到维护,我要求退股不再参与公司也可以。
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停权或除名?
比如有的股东没有出资、拒绝出资或者没有全面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出资以后通过关联交易让这个资金流转移,这个时候其他股东可以行使停止这些股东权利的做法,召开股东会要求行使停权或者除名的权利。
违约股东被除名后,其已投资的资金如何处理?
应该回购减资,就是把他的股权回购。当然回购,要把资金退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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