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另有规定外,由居民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符合以下持股方式的三
层外国企业:
第一层: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 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第二层: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 20%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 符合本条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 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第三层: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 20%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 符合本条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 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上述符合规定的“持股条件”,是指各层企业直接持股、间接持股以及为计算居民企业间接持股总 和比例的每一个单一持股,均应达到 20%的持股比例。
【举例】中国居民企业 A 分别控股了四家公司甲国 B1、甲国 B2、乙国 B3、乙国 B4,持股比例分别 为 50%、50%、100%、100%;B1 持有丙国 C1 公司 30%股份,B2 持有丙国 C2 公司 50%股份,B3 持有丁国 C3 公司 50%股份,B4 持有丁国 C4 公司 50%股份;C1、C2、C3、C4 分别持有戊国 D 公司 20%、40%、25%、15% 股份;D 公司持有戊国 E 公司 100%股份。图示如下:
要计算间接抵免负担税额,首先需要对各公司进行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 1.多层持股条件的综合判定(A 对第 1~3 各层直接或间接控制比例)(1)B 层各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
B1、B2、B3、B4 公司分别直接被 A 公司控股 50%、50%、100%、100%,均符合间接抵免第一层公司的 持股条件。
甲国 B1:50%(√) |
甲国 B2:50%(√) |
乙国 B3:100%(√) |
乙国 B4:100%(√) |
(2)C 层各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
C1 公司虽然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 B1 控股 30%,但仅受居民企业 A 间接控股 15%(50%×30%), 因此,属于不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但如果协定的规定为 10%,则符合间接抵免条件);
C2 公司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 B2 控股 50%,且被居民企业 A 间接控股达到 25%(50%×50%), 因此,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
C3 公司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 B3 控股 50%,且被居民企业 A 间接控股达到 50%(100%×50%), 因此,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
④C4 公司情形与 C3 公司相同,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
甲国 B1:50%(√) |
甲国 B2:50%(√) |
乙国 B3:100%(√) |
乙国 B4:100%(√) |
丙国 C1:15%(×) (50%×30%) |
丙国 C2:25%(√) (50%×50%) |
丁国 C3:50%(√) (100%×50%) |
丁国 C4:50%(√) (100%×50%) |
(3)D 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
虽然 D 公司被 C1 控股达到了 20%,但由于 C1 属于不符合持股条件的公司,所以,C1 对 D 公司的 20%持股也不得再计入 D 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范围,来源于 D 公司 20%部分的所得的已纳税额不能进入 居民企业 A 的抵免范畴。
D 公司被 C2 控股达到 40%,但被 A 通过符合条件的 B2、C2 间接持股仅 10%,未达到 20%,因此,还 不能由此判定 D 是否符合间接抵免条件。
D 公司被 C3 控股达到 25%,且由 A 通过符合条件的 B3、C3 间接控股达 12.5%(100%×50%×25%), 加上 A 通过 B2、C2 的间接控股 10%,间接控股总和达到 22.5%。因此,D 公司符合间接抵免条件,其所纳 税额中属于向 C2 和 C3 公司分配的 65%股息所负担的部分,可进入 A 公司的间接抵免范畴。
④D 公司被 C4 控股 15%,虽然 C4 自身为符合持股条件的公司,但其对 D 公司的持股不符合直接控股 达 20%的持股条件。因此,该 C4 公司对 D 公司 15%的持股,不能计入居民企业 A 对 D 公司符合条件的间接 持股总和之中;同时,D 公司所纳税额中属于向 C4 公司按其持股 15%分配的股息所负担的部分,也不能进 入居民企业 A 的间接抵免范畴。
(4)E 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
居民企业 A 通过其他公司对 E 的间接控制由于超过了三层,因此,E 公司不能纳入 A 公司的间接抵免 范畴;即使 D 公司和 E 公司在戊国实行集团合并(汇总)纳税,D 公司就 E 公司所得所汇总缴纳的税额部 分,也须在计算 A 公司间接负担税额时在 D 公司合并(汇总)税额中扣除。
甲国 B1:50%(√) |
甲国 B2:50%(√) |
乙国 B3:100%(√) |
乙国 B4:100%(√) |
丙国 C1:15%(×) (50%×30%) |
丙国 C2:25%(√) (50%×50%) |
丁国 C3:50%(√) (100%×50%) |
丁国 C4:50%(√) (100%×50%) |
戊国 D:3%(×) (50%×30%×20%) |
戊国 D:10% (50%×50%×40%) |
戊国 D:12.5% (100%×50%×25%) |
戊国 D:7.5%(×) (100%×50%×15%) |
戊国 D: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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