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战略联盟,是指某个企业的结盟对象超越了国界,在世界范围内与对自己发展有利的企业结成合作伙伴。这些企业的联盟,是为了资源共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实质上是以合作代替对抗,是更高形式的、更为激烈竞争的开始。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对手之间“没有永远的敌人”,为了应付市场冲突、成本节节上升的问题或对竞争者的资源部署采取因应之道等,都需要彼此间有效的合作,共创竞争优势。在战略联盟内成员之间常见的是“左手挥拳,右手握手”的情况。在竞争中合作,合作中竞争,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一、国际战略联盟的概念
国际战略联盟,也有人称为跨国战略联盟。据不完全了解,战略联盟( strategIcalliances)的概念开始是由美国DEC总裁简·霍普兰德和管理学家罗杰·奈格尔提出的。它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共同战略利益和对等经营实力的企业(或特定事业和职能部门),为达到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风险共担、生产要素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一种松散的合作模式。美国战略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说:战略联盟是“企业之间达成的既超出正常交易,可是又达不到合并程度的长期协议。”有的人认为,战略联盟是不应涉及股权参与的“软”合作,不应包含合资企业在内。但本书观点认为,从当今国际联盟发展的态势看,内含合资企业的股权参与联盟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本书所定义的战略联盟包含股本投资的战略联盟。
二、国际战略联盟的产生与发展
国内企业的战略联盟其实早已有之,1897年通用电气公司的创始人托马斯爱迪生与科宁玻璃制业就联合建立了一个合作企业,生产他试验出的白炽灯泡。东芝公司也早在1906发弊是收球年就开始热衷于建立联合企业,而缔结国际战略联盟最早是在1979年。当时,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与日本马自达汽车公司结成第一家国际战略联盟。继此之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竞争极为激烈的半导体、信息技术、电子、生物工程、汽车制造、食品饮料、航运和银行等资本技术密集的行业,成为国际企业缔结国际战略联盟集中的领域。而且,其战略合作覆盖从科研和开发到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据统计,在世界150多家这大型国际企业中,以不同形式结成联盟的高达90%。西方大型国际企业广泛结盟,客观上向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网络。比如,美国BM公司在1992年就已拥有400多个战略伙伴。荷兰的菲力浦电气公司是西欧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厂商,20世纪80年代始,它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合作,取得了先进的光电技术;同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设计统一的电话系统;它还与罗伯特、伯施公司在电子技术方面合作;与瑞士威力、杜施达公司合作,研究开发密纹唱片;与日本新日铁公司、日本化学工业公司合作,生产陶瓷电子元件用于改善照相机和磁带录音机等产品的性能;它还与英国的一些公司合作生产汽车音响、分析仪器和线性加速器与加拿大企业合作生产文字处理机;与瑞典企业合作生产微波炉等等。可以说,在许多工业中,在世界范围内,西方国际企业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建立起如此广泛的合伙合作关系,形成如此纷繁复杂的关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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