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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78澄星股份股吧(没有实际亏损是否可以索赔?)

2021.12.7,澄星股份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2.7. 11,澄星股份、澄星集团等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对澄星股份第二次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

2022.9.15,澄星股份、澄星集团等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这进一步验证了投资者索赔的正当性和法理依据!

一直代理股票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宋联民主任认为,在 2020.1.1 至 2021.4.9(含当日)期间买入*ST澄星(澄星股份600078)股票,且在 2021.4.10 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目前可以加入索赔。

——没有亏损可以加入律师征集的索赔吗?

回答是,非常有可能!

自调查日(2021.4.9)开始,ST澄星股价开始下跌,10日内该股收盘均价从3.565元跌至3.159元,市值跌去约11.4%,导致众多股民遭受损失。

虽然自2021年7月间开始,该股开始股价上弹,众多股民的损失得到弥补值得欣慰,但法定的可主张索赔的损失,不单单是指实际损失(自2021.4.9开始实际卖出产生的损失),也包括拟制的损失(按照2021.4.9至2021.5.27之间的收盘价的均价2.627元作为虚拟卖出价)——所以,凡是符合买卖时段要求,并且买入均价高于2.627元的投资者,目前均认为具有索赔资格。

 

澄星股份的管辖法院在南京中院,本所距离南京中院仅数百米,该中院办理证券索赔类案件的审理效率高,曾经成功审理过类似证券维权案件多起,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宝利国际(判赔率为接近100%,调解率为85%至90%)。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卖出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到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网联系律师助理或者主任宋联民,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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