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的更新(可查看往期文章《“白衣骑士”虽友好,依照不慎也难熬》)中,中银广州股权并购律师王萍博士同大家一起探索了反收购策略中的寻找白衣骑士的策略,今天就继续跟大家介绍反收购的策略——毒丸计划。
一、什么是“毒丸计划”?
“毒丸计划”,其正式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策略”,这一策略是由美国著名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先生于1982年发明的。通常情况下,它是指目标企业面临恶意收购时,在恶意收购方未经认可收购了10%-20%的本公司股份时,为保护自己对公司控制权,而向外增发大量低价新股,稀释恶意收购方的持股比例,降低其持有股份价值,同时也使得所有股东能以低价购入新股,间接增大收购成本,以达到对恶意收购方形成威慑作用,并以此击退它的目的。
二、新官上任三把火,竟是有旧恨?
最近受广大媒体关注的马斯克私有化推特的事件终于有了定论,马斯克最终在10月27日时以440亿的“天价”完成了对推特公司的收购,成功入主推特。“新官上任三把火”,在10月30日时,马斯克将自己在社交平台的相关认证改成推特CEO,并宣布解散推特原来的董事会,他自己成为目前推特的唯一董事,并计划日后重新组建新的董事会。那他为什么这么“恨”推特原来的董事会?我估计除了因为要掌握公司话语权的原因,可能还因为在之前收购阶段时结下的“梁子”,因为推特董事会并不欢迎他,还一度阻挠他的收购。
在今年(2022年)4月14日,马斯克向推特发出了收购要约(具体收购过程可查看往期文章《马斯克、Twitter并购拉锯升级?马斯克目前进退两难!》),宣布要收购推特公司100%的股权,但是该要约并没有得到推特董事会的一致同意。而马斯克却以所持股份(9.2%)作为要挟,逼迫推特董事会同意他的收购。2022年4月15日,推特公司董事会宣布了有期限的保障股东权利计划,该计划被外界普遍认为是用来抵御马斯克恶意收购的“毒丸”策略。
该权利计划旨在使所有股东能够实现他们在推特投资的全部价值。让推特的现有股东有时间以折扣价购买额外的股票,从而稀释马斯克持有的推特公司的股份,以抵御马斯克的恶意收购。但是,名为“抵御”,实则上也可能是价钱还没有达到董事会的心目中的最佳数额,他们想推高推特的报价,在向马斯克宣告:“想买下推特,那就得价钱!”但奈何人马斯克“有钱任性”,背后资金充足,不管推特董事会你想怎么样都“奉陪到底”。招架不住马斯克的猛攻,最终董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同意了马斯克的收购协议。但是,虽然推特董事会的“毒丸计划”没能继续实施,但马斯克收购推特的价格与推特实际价值相比属于高溢价收购。无端多花了一大笔钱,马斯克心里难免不膈应吧。
三、“毒丸计划”在我国是否行得通?
毒丸计划主要涉及企业通过增发新股来稀释恶意收购方的股权,但是我国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份发行有严格的规范制度,如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上市公司要增发新股则该公司需要满足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等条件。此外,增发新股还需要获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这对于迫切需要实施反收购策略抵御恶意收购的目标企业而言,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实施起来时间成本也比较大,不利于企业预期效果的实现。
此外,在实施主体上。毒丸计划的触发条件,主要是因为出现了不为董事会认可的投资者执意要对企业实施收购。但是我国将实施反收购策略的权利赋予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则负有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的义务,以及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此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在要约收购中,当收购人做出提示性公告后,目标公司董事会不得实施能影响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验成果有重大影响的措施,也间接否定了目标企业董事会实施“毒丸计划”的可能。
综合上述,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在实施“毒丸计划”的反收购策略存在一定的限制,因此企业若面临恶意收购,想要实施反收购策略,还需要慎重考虑是否要选择“毒丸计划”。或者是找专业并购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详细指定反收购计划!
四、“毒丸计划”相关案例
1. 仁科与甲骨文
2. 新闻集团与自由传媒集团
3. 克朗·兹拉巴与戈德史密斯
4. 搜狐与北大青鸟
5. 新世界与TCL公司
6. 万科与宝能系之争
7. 新浪与盛大网络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更多股权、并购法律问题,欢迎关注和资询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实战派股权与并购律师——王萍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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