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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经济什么意思(对经济发展有什么影响?)

我国飞地经济每一个阶段的发展都有国家战略及空间规划的历史背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到新时期,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发挥飞地经济这一模式,分析我国飞地经济的发展阶段具有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一、我国飞地经济发展第一阶段--萌芽时期(一九九五年--二〇〇四年)

第一阶段时间是一九九四年至二〇〇四年前后。二〇〇四年以前对于飞地经济的研究较少,典型案例分析资料也较少,飞地经济概念及运用并未普,这一阶段总体特征是产业发展模式比较粗放,缺乏产业集群和项目体系。

 

这期间我国正处在开放二十年经济发展的转型阶段,沿海地区城市的崛起和大城市的主导地位正在形成,使得部分城市发展已经达到了区域可承载力的极限,资源在该区域的附着性和依附性越来越小,急需找到新的空间发展与转型;“非均衡发展”越演越烈,造就了东部沿海地区高度经济增长和中西部地区断层式的发展形成巨大反差,省域内相互之间的对口支援以及少数的跨省对口支援相继被提出。

基于此,国家开始尝试探索飞地经济的发展模式,从而打开了飞地经济的探索之门。从合作主导方来看,主要是政府之间合作为主,以对口援建等强制性帮扶为特征。由于当时我国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信息与资源的流动越来越频繁,政府之间的合作逐渐成为发展首选方式,经济有落差的两地根据各自的需要直接主导了产业的选择、规模、走向等因素,使得行政性合作色彩浓重,企业之间没有过多的自主权。

 

再有,对口援建的提出也让一些产业被迫转移或者支援某些地区,虽然行政命令的方式缺乏市场效益最大化,但在当时对于两地也有着合作的利益点,政府作为主导一方,在该阶段并没有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仅有关于产业转移或者相关内容的地方性简单规定。从飞地经济“飞行”方向来看,飞地经济的主要“飞行”方向为正向飞地,也就是发达地区往相对落后地区飞。

选址一般在省域范围内及周边地区,原因是距离如果太远在当时不利于实践,且周边地区的产业与文化接近,能够更好的实现合作。通过产业转移的方式,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得以实现升级与再创造,将仅有的土地资源最大化的利用,选择更高产值的产品为主,将相对落后的产业转移出去,利用接收地相对廉价的劳动力继续再生产;

 

接收地发展相对落后,可以通过这样的形式获得较为先进的发展理念、经验,通过不断学习形成“干中学”的方式,促进产业的成长,使得两地都能获利。从跨度上分析,省域内飞地经济实践开始进入探索。

受到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的影响,江苏、浙江及珠江三角洲地区通过不断学习,分别在本省形成了飞地经济的实践。以广东省为例,该阶段是珠江三角洲产业发展的成熟期,而粤东西北地区与之发展差距越来越大,政府为了协调区域间的平衡发展,提出了支持珠江三角洲将产业转移到相对落后的省内其他地区,政府在其中充当了推动主体和创新主体。

由于初期运作经验不足,形成的园区对于产业转移缺乏动力,市场化运营方式极少,作为转移的主体企业也并非完全主动,整体效果并不是特别明显。除了珠三角地区的产业转移模式和对口援建之外,江苏省在探索飞地经济运营方式走在前列,虽然这一时期并不是探索研究的高峰期。

 

但是在二〇〇三年成立的江阴--靖江工业园就是全国首创的跨行政区的园区,该园区作为我国首创的跨行政区工业园,为我国接下来飞地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借鉴。另一个具有典型代表的是浙江金磐飞地经济开发区,它是浙江省最早成立、发展最好的一个山海协作“飞地园区”。

二、我国飞地经济发展第二阶段--快速发展时期(二〇〇五年--二〇一四年)

二〇〇五年以后,我国经济发展政策在空间表现形式上有了变化,改变了过去“强硬”的方式,例如撤县并区,转而采取相对“柔性”的政策,例如设立许多新区、园区、功能区等,以此实现对于地方的适度控制,形成相对放松空间。

 

同时,为了尽快缩短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省域内的均衡发展,进而更快的将产业进行转移,实现“腾笼换鸟”,打造一个省域内的多个增长极,飞地经济的实践在多个地区出现。而经过前期的试点和实践,各个地区开始注意到该模式的优势和可取性,各地的实践纷纷展开,实践及试点的范围也从珠三角地区延伸到长三角地区、东北及中西部地区。

该阶段总体特征表现在逐渐重视产业规划,围绕园区产业定位,不断延长产业链,产业耦合度开始变高,各地区纷纷出台适合本地发展相关政策,区域经济合作的理念逐步深入。此时飞地经济模式已经慢慢得到推广和运用,工业园区渐渐成为飞地经济的主要载体和实施途径,飞地经济实践和研究也处在快速发展时期。

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及缺陷,第一,各个地区尝试的飞地经济的动因各不相同,有的地区为了实现优势互补,有的地区则是一味地承接产业转移的项目,完全不考虑环境承载力,环保重视程度很低,很多地区对于飞地经济的理解也因为各地发展的不同而有所偏差,缺少足够的理论解释。

 

第二,虽然实践的地区与案例不断增加,但是最终的结果有成功也有失败的,其中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合作的分配机制没有约定清楚、管理机制的不顺、可持续性差、盲目性等等。从飞地经济的合作主导方来看,这一阶段是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时期。

第一阶段的政府主导在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上有着明显优势,但是缺点是没有优化管理机制和持续发展的动力,市场化因素的缺失使得很多园区的进展缓慢。因此,各地在充分利用政府力量的同时,加入了市场手段,间接的、有意识地弱化政府的作用,形成了政府与政府之间合作、政府与市场合作的双向特征。

从飞入地的选址和飞行“方向”来看,这一时期主要是省域内合作为主,跨省合作为辅。长三角地区省域内合作案例不断增加,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跨省合作日趋频繁,而其他地区的自主探索也逐步加深,总体形成了飞地经济发展的高潮期。“飞行方向”继续保持发达地区往相对落后地区飞的总体特征,正向飞地仍然是主要模式。

 

从飞地经济实践地区来看,第二阶段多以江苏、浙江、东北以及中部地区为主,它们多以实现内部集约化发展为目的且各个地区逐步意识到区域合作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江苏省是飞地经济第二阶段的主要实践者,成立园区数量较多,合作项目较广,内容丰富,二〇〇七年成立的合作园区就包括:

苏州宿迁工业园、张家港晶晶开发区宿豫工业园区、无锡-新沂工业园、无锡锡山-丰县工业园、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武进高新区阜宁工业园、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涟水工业园、江宁经济开发区淮阴工业园、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工业园、镇江经济开发区东海工业园、江阴睢宁工业园等。主要涉及的产业为电子机械、新材料、精加工、纺织服装等领域。

二〇〇八年成立的又如昆山--沭阳工业园、吴江经济开发区泗阳工业园、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泗洪工业区、吴中经济开发区宿城工业区。二〇〇九年代表园区是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连云港工业园、丹阳经济开发区灌云工业园、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沛县园区、无锡蠡园高新区贾汪工业园、无锡-邳州工业园等。

 

截止到二〇一六年江苏共有飞地经济合作园区45个,其中38家是省域内合作,7家是省级合作。这些都为飞地经济实践和推广起到促进作用。飞地经济第二阶段具有代表性的又一区域是东北地区。这里曾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建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国家的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

典型代表案例如长海县的海岛飞地经济。受到产业结构不合理、海岛面积狭小、淡水资源短缺等因素的影响,长海县要想找到可持续发展的新方向,必须打破原有的区域控制,“飞”到附近地区实行发展,而附近的皮口镇拥有良好的区位条件,交通便利,是各大城市的枢纽所在,同时皮口镇也是大连皮口经济开发区的地域,因此特别适合建立一个“园中园”模式,最后成功建立以水产品深加工、海洋科研等为一体的飞地经济园区。

案例二,锦州葫芦岛开发区。通过利用开发区规划出来的土地,将阜阳、朝阳招商的项目放在园区,通过建立科学的体制机制、管理模式和利益分配方式,将税收合理的给予两地和开发区,最终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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