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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全流通详细分析(H股全流通改革主要有哪些变化)

一句话总结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除了公开发行的股票,也就是H股以外,原股东在上市前持有的股票,也就是内资股,是不能上市流通的,现在可以申请全流通了,也就是这部分股票也可以上市流通了。

限制条件

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申请实施“全流通”。

具体是指哪一部分股票

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

上市流通的交易所是哪个

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审批流程

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申请;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发上市时一并提出申请。

根据证监会的申请材料目录和审核关注要点进行申报。

对A股市场有何影响?

并无直接影响,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

总结

1、原股东持有的股票可以流通交易了,对大股东是利好。

2、公司的流通股增多,股价会有波动,长期还是看公司的基本面。

3、大股东的股票可流通后,融资功能就体现出来了,该部分市值也和公司业绩挂钩了。

4、增加了股票市场的活力,可减持的股票增多,不是坏事。

中国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证监会表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

中国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在试点基础上主要有哪些变化?

2018年,中国证监会顺利完成H股“全流通”试点。2019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证监会全面推开“全流通”改革。“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以下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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