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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商是什么意思(经销行业当前的五大问题)

1.物流业的取代

关于物流业取代的说法,在很早以前就有了。毕竟,经销商的销售工作在某种意义来说,就是一种物流的工作,只不过增加结算和市场维护服务的功能。

其实,现在已经有物流商开始把触角延伸到这一块儿了。现在,越来越多的物流商在商品配送的基础上,已经开始涉及代生产企业直接进行货款结算,终端陈列服务,

甚至市场信息收集等复合功能。在国内某些行业和某些区域,物流业已经显现出它的攻击力,在华东地区,目前已经出现了数家新型物流公司,这种物流公司自己有车队,

可以到厂家上门取货,在沪杭、沪宁范围内,实现对点配送,且可以进行货款代收和终端陈列维护等系列服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类物流公司所做的工作比传统经销

商所做的工作更加到位,同时,也更加有效。这也导致了华东地区有些厂家已经开始在沪宁线和沪杭线取消传统经销商,而把市场经营和配送权交由这类物流公司。

在湖南、湖北的母婴用品行业,快递(物流)公司的出现,使得半数以上的母婴用品经销商陷入困境,这类快递公司在湖南、湖北两个省区可以实现对一个县级市的商品快递服务。

也就是说,哪怕是一个县级市的小门店,都可以通过网络或电话订货。然后厂家通过快递公司发货,哪怕只是一打奶嘴,也可以直接向厂家订货,既然如此,哪还需要什么经销商呢?

现在,物流业的全国联网程度越来越高,配送费用越来越低,服务功能越来越多,生产企业直接与物流商合作,把产品直接送到零售商手中,甚至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省却中间环节,

也就是省却了经销商的存在价值。

2.国外经销商的进入

中国的私营经销商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起来,很大程度上还得感谢国家在改革开放政策中对外资的某些限制性条款。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对外开放政策中,虽然鼓励国外企业来华投资办厂,但是,仅限于生产领域,对商品流通和零售领域,则是不允许外资进入的。在80年代初期,日本及美国分别有

经销商组织来华,就本国的经销商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与政府部门协商,均未获通过。其实,老外在中国市场,最想做的就是经销商。在很早以前,老外在华的主要生意就是开洋行,洋行是什么?

洋行就是贸易商,就是经销商,老外做生意,看重两头,上游的研发和资本运作,下游的流通及零售,而对中间的生产却不是那么看重,毕竟,生产的可取代性很强,也没多大的壁垒障碍,

所以许多著名的外资企业,自己并没有生产工厂,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研发、品牌、市场推广和渠道建设等工作上,相关的生产环节都是发包出去的。

3.国有经销商的崛起

在数年前就启动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2007年又新开了近10万家连锁化农家店,目前已经在全国累计建设了25万个连锁化农家店,覆盖了75%以上的县市,并在着力减轻农家店税费负担,

扩大农家店商品和服务经营范围,增加农家店销售额,切实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组织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商品,确保农村流通的商品质优价廉。

以上这段是官方的新闻报道,这里所提到的“万村千乡”,其实就是国家重启国有商品流通体系的前奏,也就是供销社,现在稍微有点年纪的人,对“供销社”这三个字应该不陌生,

供销社其实就是经销商,而且曾经是中国最大的经销商。从表面上看,供销社似乎已经萎缩得差不多了,供销社似乎也没什么竞争力了。但是,事情不像大家想的那么简单,从种种趋势来看,

国家可能要恢复供销社了!至于为什么国家要启动供销社,可能与外资进入我国的流通领域有关。毕竟,面对外资商品流通企业的进入,政府不可能不会有所动作;私营经销商一盘散沙,

短时间内难以整合起来,政府只有把原有的国有经销体系恢复起来。

当然了,这个试验工作的形态不是惟一的,有终端超市,也有物流中心,还有与当地的经销商合作,设立分销配送中心。

毕竟,这还是属于试验项目,最终是个什么样的形式,到现在也没定型。

另外,国有经销商与当前的私营经销商之间,关系如何处理,又是一个新问题。笔者猜想,现在的私营经销商尚没有

一个明确的主管单位,而供销社明显是个半官半商的机构,拥有一定的政府权力。换句话说就是个准政府机关,行使着一定的市场管理职权,政府高层又是高调支持,没准,以后私营经销商的

管理权会归到供销社的旗下。

供销社的重启,对于私营经销商来说,不但出现了一个洋对手,还出现了一个强劲的国内竞争对手。

 

4.国家对经销行业的强制性法规

2007年1月31日,商务部出台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市场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具体包括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以保障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和问题食品的可追溯性。《办法》规定,

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并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建立直供关系。市场还应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

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并且详细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和数量等内容。同时,

《办法》重点将对市场内不合格食品制定强制性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以前做经销商很容易,

只要是中国人,在国内随便一个地方,拿上身份证,就可以到当地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至于经销些什么东西,与哪些厂家签订合同,要不要请专业的财务,

乃至有没有账,给不给请来的员工买保险等,都没关系。但是,这样的“好日子”不长了,据悉,国家有关部门开始针对经销行业的管理问题,进行整体的规划和立法工作。

这出台的一个又一个管理办法,就是个前奏,这些针对经销行业的法规陆续出台之后,会对经销商产生哪些影响呢?简而言之,就是不再把经销商当成个体户,而是把经销商当成企业看,

相关的财务账、税务、用工制度等,都按照企业的标准来,这对于经销商来说,经营成本可就直接上去了。毕竟,现在经销商赚的钱,有一半以上都是桌子下面的钱、偷税漏税、

不给员工买三险等。有些能耐大的经销商,还能给自己整个定税什么的,一年几千万元的营业额,只要交个几千元的税,一旦按照企业的管理政策实施之后,可就没这便宜事了。

5.投资型经销商的出现

所谓投资型经销商,其实就是一种投资者,是从其他行业转型而来的,其共同特性是手头拥有大笔现金,突然间进入某个行业,并不按照常规的经营模式来做生意,

而是带着些资本运作的味道进入市场。

但是,他们的出现,对当地原有的经销商来说,不亚于来了个毁灭性的打击,因为这类投资型经销商并不按照传统的套路出牌,而是直接找到相关的上游厂家,

直接以高额保证金的形式争夺经销权。同时,在本地市场高薪挖掘熟练业务人员,对终端和渠道的通道进入费用也不讨价还价。原有经销商辛辛苦苦多年建设起来的销售渠道,

在短短数天,就被这类投资型经销商一举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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