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核算的账务处理
1. 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在持有期间比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三】承上篇文章【例二】甲公司按月计提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和摊销。预计出租的厂房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和摊销。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每月计提折旧50000元(1200万÷20÷12)和摊销7500元(900万÷50÷12÷2)
(2)每月应确认租金收入24万元(288万÷12)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企业应设置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科目和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科目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性房地产” 科目,分别核算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及其由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计提折旧或摊销。
【例四】承上篇文章【例一】2021年4月2日,甲企业购入写字楼,支付价款共计1200万元,与公允价值为相同金额。该写字楼所在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能够从房地产市场上获得同类房地产的市场报价。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影响,甲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项出租房地产进行后续核算。2021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320万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2021年4月2日,购入写字楼
(2)2021年12月31日,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损毁,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五】甲公司将一幢出租房出售,取得收入4000万元存入银行。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该幢出租房的账面原值为8600万元,已计提折旧516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①出售出租房
②结转该出租房成本
【例六】甲公司将一幢出租用房出售,取得8600万元存入银行。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幢出租房出售时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明细科目借方余额为86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贷方余额为200万元。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①出售时:
②结转该出租用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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