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收官之年,减税降费在2万多亿规模基础上如何发展?业界普遍的观点认为,作为一项制度性政策,减税降费一定是围绕着企业减负的目标继续向前推进。
“在疫情条件下,当前经济政策布局的聚焦点都集中于疏困和救助,我们最需要的是企业灯亮着,能够活下来。总书记讲过留得青山,赢得未来。青山就是指企业,因此最重要的事情还是要给企业减负。”在2020中国税法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作如此表述。
在全球经济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大背景下,对经济发展的考量从安全维度切入变得十分必要。据了解,经济安全包括若干内容,既有财政安全、金融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粮食安全,又包括全产业链、全供应链等内容。
基于中国的现状,高培勇认为,本着抓主要矛盾的思维,在所有安全内容中基础性的安全就是企业安全,也称为市场主体的安全。
随着企业税收贡献的不断增大,其重要性不断凸显。根据财政部的统计,所有税收收入中来源于市场主体直接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超90%以上。“近年来,个人所得税占比有所扩大,但企业所缴纳税收依然是大头,整体格局没有发生变化。”高培勇说。
记者了解到,随着减税降费的持续开展,中央对企业安全问题的关注,已经不仅仅是因其税收贡献,更多在于其是经济安全的集中体现。
高培勇表示,“十四五”期间的减税降费和涉税服务的创新,是要把市场主体的安全放在突出的位置,也就是说,要围绕着市场主体的发展和安全而运转,这是很重要的事情。
在中央对高质量发展目标的表述中,我们会发现政策风向亦在发生微调。在高质量发展目标最新的表述中,增加了更为安全的说法。即我们要实现的是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和更为安全的发展。
高培勇认为,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目标由过去的“4个更”拓展为“5个更”,新增加安全发展的考量,主要是给高质量阶段的发展系一道安全绳。这意味着,进入“十四五”新发展阶段后,维系安全和推动发展同等重要。
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主体的安全发展受到多方关注。基于“十四五”期间,企业减税降费仍将继续,在总体宏观税负格局没有调整的条件下,企业减税降费的钱,应该拿什么来支撑,才能实现新的平衡?
高培勇认为,答案无非有二种。一是减税的同时压减政府支出,二是此减彼增,企业减税的减少,通过其他税收补回来。
对于第一种方案,从中央到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从未放松。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今年以来,财政部发文通知进一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通知要求,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要及时缴回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要及时调整支出用途,保障“三保”支出需要。
第二种方案的解决来源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结构性减税目标。当时税制改革目标是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高培勇认为,改革走到今天,应该把提高直接税比重当作一个更重要、更突出的工作加以解决。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税制改革主要围绕“六税一法”启动。六税分别是增值税(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环保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一法是税收征管法。截至目前,“六税”中已有五个税种的改革启动,唯一没有启动的税种是房地产税。
高培勇认为,“十四五”期间,从维系企业安全的角度和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的立场看,改革应逐步调整到围绕直接税的谋篇布局上来。
他判断,在总体宏观税赋格局不做根本性调整的条件下,企业税负的持续削减,一定要伴随着个人税负的增加来实现新的平衡。“具体讲,就是个人纳税人负担的提升是大势所趋,我们需要以更坚定的态度、更大的决心、更务实的操作,使它落到实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