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第一产业价格市场化程度达100%
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在会上表示, 根据新的测算方法,我国2016年的价格市场化程度为97.01%。目前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已不足3%,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 高弘杰 摄
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政研室副主任孟玮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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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图为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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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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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7月26日从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新的测算方法,我国2012年~2016年的价格市场化程度分别为94.33%、94.68%、95.16%、96.45%和97.01%。目前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已不足3%,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
可以看出,近三年我国价格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中央政府管理价格比重大幅下降是价格市场化程度提升的主要原因。2016年,我国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为2.99%,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与2012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91和0.77个百分点。”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表示,对于这不足3%的政府管理价格,近年来我国也已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定价制度。
分产业看,随着2015年烟叶收购价格的放开,我国农产品领域的价格全部由市场决定,第一产业的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达到100%。2016年,第二产业的价格市场化程度为97.37%,第三产业价格市场化程度为95.90%。
事实上,1990年~2008年,我国每年都组织各地按统一的测算方法和口径,测算价格市场化程度,并向社会公布结果。但由于一些统计指标的调整,2008年以后未再继续开展测算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价格市场化改革步伐的明显加快,政府定价范围大幅缩小。为准确评估价格改革成效,国家发改委在原测算方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新测算方法,并据此对近5年价格市场化程度进行了测算。
据彭绍宗介绍,2008年以前的老方法分别测算农产品收购、消费品零售和生产资料出厂这三个环节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所占比重。新方法中,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的总产出做分母、各行业实行政府管理价格的全部商品和服务的产出值做分子,测算得出政府管理价格比重,进而求得价格市场化程度。
记者注意到,通过老方法测算得出的2008年消费品零售环节的价格市场化程度为95.6%,而新方法测算得出的2012年价格市场化程度为94.33%——4年过后,价格市场化程度不升反降了。
“新方法具有实现全覆盖和准确度更高的优点。”彭绍宗谈道,新方法不仅覆盖了第一、第二产业商品领域,也将第三产业服务业纳入测算。同时,新方法以产出值为主要指标,绝大部分数据来自统计部门,这就确保了测算的准确性和可持续性。“这也是测算结果显示2012年我国价格市场化程度反而比2008年降低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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