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业在中国势头正盛,作为高税负行业,税务舞弊在该行业也颇为盛行,分析影视
行业税务舞弊的成因,并对此提出防范建议,改善影视业纳税氛围,意义重大。
近几年来,影视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势头正盛,不论是电视剧收视率还是电影票房都在稳步上升,艺人的受欢迎程度也日渐增加,这些都造就了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的高收入。但是高收入同时也带来了高负税,该行业从业人员的个税税率大多高达45%左右,出于利益的诱惑,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了避税。
税务舞弊行为不仅会给国家财政带来极大损失,还会对社会纳税氛围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深入研究该行为并找到防范解决措施很有必要。
影视业何以税务舞弊频发?
舞弊三角理论, 又称舞弊三因素论, 由W . 斯蒂文· 爱尔伯莱彻教授提出,是现今最有代表性的舞弊动因分析理论。该理论认为舞弊主要是在压力(Pressure)、机会(Opportunity)和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三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形成的,三因素缺一不可、互相依存,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可能真正形成舞弊。
1.压力
压力是产生舞弊的行为动机和直接驱动因素,它刺激个人实施舞弊行为获得利益,一般为经济利益,影视行业人员的舞弊压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济压力。影视行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存货主要是电视剧、电影等无形资产,而且拍摄时间很长,从几个月到几年时间不等,其中产生的演职人员劳务费以及幕后工作费用等均无法抵扣,这些成本占比很高,而高税额带来了沉重的税负,最终得到的净利润可能并不多,因此许多影视公司选择避税。
二是与工作相关的压力。业绩指标压力是许多影视公司管理层选择税务舞弊的主要动因。因为避税后,公司的财务报表呈现的投资回报率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避税所得加上投资资金能让公司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让管理层的工作地位更加稳固。
此外,影视行业被爆出的负面新闻中,逃税明星的恶癖压力,也是其选择避税不可忽视的因素。
2.机会
机会是指能实施舞弊且能逃避惩罚的时机,这是舞弊能够发生的客观条件,影视行业能成功实行税务舞弊,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机会:
一是税法缺陷使得判断标准不明确。
征收税制复杂。在中国现行的所得税制下,作为高收入群体的影视行业纳税人,所得税率最高为45%,而艺人通过成立个人工作室的方式生产经营,所得税率最高只有35%,且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给了税务舞弊者很大的空间。
法律标准不明确。中国税法和刑法之中未明确区别偷税与漏税等概念,只以前者为故意行为、后者为过失行为来区分。量刑标准的模糊让一部分税务舞弊者钻了漏洞。
优惠政策被滥用。为促进对外开放,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国设立了许多税收特别优惠区,这给了许多影视公司和明星通过成立个人工作室避税的空间和机会。这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霍尔果斯。短短几年,投资落户的这里的一千多家影视公司,不但没有助推当地经济发展,甚至还导致当地的税收每年流失了近四十亿。
二是信息不对称使得税务监管缺失。
征管方法有漏洞。中国税收征收主要有自行申报和源头扣缴两种方式,但纳税申报制度还不够完善,目前只能监控到银行账面的工资薪金,对于私下使用现金交易的其他收入项目很难监管到位。同时源头扣缴制度也很难完全执行,甚至部分单位可能会与个人合谋共同舞弊以少缴税费,类似的手段有拆分合同,阴阳合同等。
监管手段落后。一方面,中国税务征管的信息化渠道还未普及,许多地区依然靠人工监管征收;另一方面,税务系统与银行等其他机构的数据共享平台还未实现全国数据联通,信息不对称让避税拥有了充足的操作空间。
三是执法力度及惩罚措施不够严厉。
目前,我中国对偷逃税的惩罚措施不够严厉,对于逃税额不到刑罚标准的都是处以行政处罚,一般是补足所欠税额处以罚金,即使行为人逃税金额已达到刑法量刑标准,但如果此人为初犯且态度良好并及时缴纳税款及罚金,也会被作为行政处理。对偷逃税的惩罚措施不够严厉,避税所得利益远大于处罚所付出成本,这使得惩罚无法起到预想中的警示杜绝效果。
影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内控系统不健全、缺乏独立性、治理层兼任管理层等现象,是影视公司的普遍现象,这不仅加大了舞弊风险,同时还相对削弱了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导致偷漏税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温床。
3.自我合理化
这是舞弊者为了使舞弊行为能与自己的道德准则相符而提出的借口,是导致舞弊发生的主观因素。避税行为在影视行业称得上群体性行为,一部分人会因为与大众行为的不一致而选择跟从避税,这种“从众心理”都是避税者的自我合理化。
如何防范影视业税务舞弊
1.完善税收征管处罚制度
一是建立针对影视行业的税收征管法。根据影视行业的自身特点,政府需出台专门针对影视行业各项收入的确认评估准则,完善对影视行业的合同监管体系,严格审查阴阳合同,同时,税务部门需出台对于影视行业个人工作室的税收方案,以堵上避税漏洞。此外,在类似霍尔果斯等的税收优惠区域中,当地政府需加大对相关公司的审查力度和精确度,并加大对假借优惠政策避税公司的惩罚力度。
二是加大对税务舞弊的惩处力度。如果舞弊成本远大于其所能带来的利益,那么基于经济人对利益的追逐原则,税务舞弊现象将得到极大缓解。相反,无疑会助长税务舞弊的发生。
2.健全社会监管宣传体系
一是完善监督举报奖惩制度。健全的税收监管体系能在事前震慑,并及时在事中阻止、事后处理税务舞弊,而完善的奖惩举报制度能增加监管系统的“眼睛”,扩大的监控范围能发现更多的线索,精密的监控能力也能让税务机关及时获得信息。
二是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税务监督系统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建立税务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大数据信息交流平台,达到信息的及时共享与对称交换,尤其要跟银行系统信息联通,这不仅能使税务审计工作更加便利,同时也能帮助其他部门的业务处理更加快捷简便,实现多方联通、互惠互利。
三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政府应与
媒体合作,利用各种信息传播方式来宣传税收的重要性,增强居民的纳税意识。同时,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公示财政税收的每一笔用途,让纳税人理解税收的实质,有效改变人们的纳税观念,从根本上遏制税务舞弊事件的增加,进而促进影视行业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构建良好地税收文化体系。
3.提升审计质量
一是培养影视行业专项审计人才。影视行业的存货构成比较复杂,包括已完成影视剧,拍摄中的影视剧以及拥有版权但尚未开始拍摄的影视剧等,因此,审计人员应当明确这些存货的收入确认条件,了解影视剧的拍摄流程与成本构成,并能较为准确地对存货进行监盘及价值评估,这样才能保证影视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公允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该公司的税务舞弊概率及税务风险。
二是引导影视公司重视内部审计。内部审计能有效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效果,而内控机制的缺陷会增加公司管理、财政等各方面风险,甚至可能影响到管理层决策。但影视行业对内部审计重视不足,小型公司或艺人工作室很少设立内审机构,而且即使在已设立内审机构的公司中,内部审计的职权范围也被大幅削弱,因此,影视行业的管理部门应引导影视公司重视内部审计,帮助其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健全其内部控制机制,这不仅能控制税务舞弊的源头,同时也能降低风险,使公司发展更加稳定。
三是加强审计人员与税务机关联系。在税收审计中,审计人员主要起协助作用,即协助税务机关从账目、资金活动记录等各方面查出偷漏税行为,因此,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对于税收审计的效率的提升是非常重要的。 应当建立一个审计项目组与税务机关联通的系统,方便双方及时交换信息,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审计的独立性,防止有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合谋泄露信息进而导致审计失败。只有税务机关与审计人员双方互相通力合作,才能更有效地查出原本隐蔽的避税行为,使税务舞弊者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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