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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经济学简介(行为经济学与实验经济学的研究)

行为经济学与实验经济学的兴起及其对新古典理论的内涵拓展是西方经济学近几十年来的重要演进特征。二者由于具有相似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因而经常被相提并论甚至混同。但回顾二者的发展历程,可发现它们尽管在研究起点上相似,但在理论与政策归宿上各异。这些讨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西方经济学近几十年的演进趋势与分野,为我国当前的经济问题研究及经济理论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行为经济学与实验经济学的观点争论

行为经济学与实验经济学的差异化研究结果,引发了二者关于某些核心理论命题的争论,这些争论首先围绕新古典的理性概念而展开。行为经济学的一条重要研究结论是,个体的经济决策会系统性地偏离新古典的理性行为假定。对此,实验经济学基于自身的研究视角和方法提出了质疑,认为行为经济学针对个体决策的研究多是在简单的虚拟实验下完成的,其中仅要求被试者对一组虚设的决策问题作出判断与抉择,未能涉及从个体层面到市场层面的联结,故而,得到的观测结果不能代表被试者在真实市场交易情形下的实际选择,而对于一名经济学家来说,对其最有意义的研究应当置于市场条件下来完成。因此,以弗农·史密斯等为代表的实验经济学家指出,如果行为经济学家愿意将其实验置于市场交易条件下来进行, 那么只要经过足够长的时间,无论个体最初持有怎样的偏离理性的行为特征,他们均可通过互动而逐渐收敛于符合理性假定的市场均衡之处。

于是,在实验经济学看来,新古典的理性概念仅在市场层面上来定义和考察时才有意义。此时,只要市场最终能够收敛于符合理性模型预测的均衡,那么理性模型就仍适用。换言之,市场的问题不在于是否存在对理性的系统性偏离,而在于理性的程度问题。于是,实验的主要目的应在于考察市场已到达怎样的理性程度,在动态下又会怎样调整于理性均衡结果。因此,实验经济学家一方面承认个体行为在初期的市场上会偏离规范性的理性假定,但另一方面又坚称这与正在形成中的市场均衡并不矛盾。

对于上述来自实验经济学的质疑,行为经济学家提出反驳意见认为, 实验经济学所宣称的在实验市场中随时间推移而出现的理性市场均衡,其实是依靠多个轮次的固定重复实验才实现的。诚然,如果被试者有机会不断重复某一实验任务,那么他的长期表现可能确有提升,但这种重复情形并不能代表所有的现实市场特征,因为很多重要的市场决策并不需要频繁进行。因此,现实中的许多重要决策至多只相当于实验市场中的前几轮而已,这意味着通过多次重复实验才出现的市场均衡是缺乏外部有效性的,由这类均衡所反映的市场理性并不能代表现实中的市场交易结果。正因如此,行为经济学强调的个体层面上对理性的系统性偏离才具有更现实的经济学意义。

针对行为经济学的反驳意见,实验经济学家进一步指出,个体在不同市场上的交易活动仍可看作具有一定的重复性,也正是从这个层面上说, 在实验中安排多次的固定重复是有其现实意义的。更重要的是,多次固定重复的市场实验确实为观察者演示了理性结果的产生过程,这意味着只要 外生的交易机制许可,市场主体可以 通过不断互动而消除其“错误的行为”。然而,行为经济学却认为,实验经济学家在实验市场中可观察到学习效应和向理性均衡的收敛,还可能是因为这些实验是在接近“情境中性”的交易条件下完成的,其中与现实生活相似的情境因素被尽可能“抽象”掉了,这相当于给被试者提供了一个较为“纯粹”的学习环境,使之可在每次重复交易之后对反馈信息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但在现实中,市场的复杂情境使得这种苛刻的学习条件难以满足,很可能会“激活”交易者的某些特定的认知程式。

于是,实验经济学家在某些实验市场上观察到的向理性均衡的收敛,可被看作某些特定市场条件下的、尤其是接近“情境中性”时的特例情形,而行为经济学的相关实验结论与理论描述,则可看作引入社会化因素之后的、带有更多情境依赖的一般化情形。从这个意义上说,行为经济学与实验经济学的差异化理论观点,实则可在同一逻辑框架之内进行表述。

行为经济学与实验经济学的不同政策内涵

行为经济学与实验经济学在主要理论观点上的差异,导致它们在解决实际市场问题时的政策内涵也非常不同。要而言之,实验经济学较为强调通过构建适当的市场交易机制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而行为经济学则认为这是不够全面的,还应进一步在个体决策层面上构造合理的市场交易情境,才能更有效地解决市场失灵。

实验经济学的政策内涵:市场交易机制的构建。实验经济学的核心理论观点可概述为:尽管个体层面的决策经常表现出偏离新古典理性假定的行为特征,但只要将个体尽可能置于适当的市场交易机制之下,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体的互动交易将自发引起某种学习过程,并推动市场收敛于理性的市场均衡,只不过在不同交易机制下的收敛速度不同而已。在这一基本理论观点下,实验经济学形成了区别于新古典经济学的政策设计观点。

具体而言,在新古典经济学下,由于决策个体被假定是理性的,因此市场失灵问题只能由垄断势力、外部性或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于是,新古典理论预测,对于一个不存在外部性的完全竞争市场来说,只要政府可保障信息的完备性,那么该市场将会迅速到达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竞争性均衡之处。可见,新古典经济学的这种讨论在本质上更看重市场信息而不是交易机制对实现竞争性均衡的作用,因为市场主体是理性的,所以只要信息足够完备,则无论对于怎样的交易机制,市场都能到达相同的资源分配结果。

但是,在实验经济学看来,交易机制却至关重要,因为个体层面的交易者往往受认知能力所限,他们无法根据完备的市场信息“算出”理性均衡的确切位置,只能根据一些与激励相关的信息反馈机制来进行试错学习。更为重要的是,实验经济学家还发现,只要交易机制设置得当,那么即使市场信息不完备,但只要满足某些基本要求,也可迅速促发交易者的学习并推动市场趋向理性均衡。这方面的实验例证不但可从史密斯的早期研究中看到,还可从随后多年的实验研究中一再得到反映,其中,被试者仅掌握与他自身相关的市场信息(比如各种选项的收益、针对他本人的偏好诱导值等),而对于其他被试者的私人信息无所了解,但只要将他们置于某种分散化的可自由“公开喊价”的连续双边拍卖机制之下,市场就会很快收敛于符合理性预期的竞争性均衡。

上述实验结论促使实验经济学家意识到,解决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的政策着力点不在于怎样改变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而在于构建怎样的交易机制以促进参与者实现有效的学习。由于在日常生活中,市场信息的不完备性几乎是难以改变的事实,所以市场交易机制的重要性也就更为凸显。

可见,市场设计实验为研究者提供了基于实验室的测试平台,以探讨怎样针对一个涉及新产品或新交易情形的市场来构建有效的交易规则。然而,诚如阿尔文·罗思所言,市场设计实验与一般的实验经济学研究一样,不能完全解决实验结论的外部有效性问题,因为能否将实验结论推广到现实环境取决于实验控制了哪些因素而未能控制哪些。换言之,在实验室内对市场交易机制之外的其他因素实施控制,虽可帮助观察者了解交易机制本身对参与者行为的影响,但其中某些重要的环境元素可能也被轻易剔除了。更有甚者,另有研究发现,市场设计能否有效还与市场自身的内生特征有关。比如,当市场信息与交易者的预期之间构成一种相互强化的正反馈系统时(如投机性的资本市场),异质性的交易者会逐渐协同于某种简单的追随趋势的学习策略,导致市场围绕理性预期均衡做上下震荡。此时,为了稳定市场价格与预期,政策设计者可考虑在市场内设法植入一个负反馈机制,以弱化原有的正反馈信息回路,从而化解交易者的趋势追随型学习,使之逐步向理性预期均衡收敛。在行为经济学家看来,这些市场环境变量或正/负反馈系统对交易者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即与所谓的情境依赖有关。

行为经济学的政策内涵:市场交易情境的构造。首先,根据行为经济学观点,实验经济学家之所以认为可通过适当的市场设计来推动交易主体的学习行为趋向理性均衡,是因为他们在实验室内构建的市场交易机制过于“情境中性”,使得被试者非常容易领会其中的信息反馈机制与激励机制,比如一次错误的行为将立即遭致“财富点数”的下降,于是被试者就可迅速“学会”下一步应如何调整。因此,这样的市场设计实际上是依靠明确的“约束机制”来激励、引导被试者“剔除”次优的选择。然而,一旦将这类市场设计运用于现实市场环境,且以真实世界的语言符号系统来表述时,情境因素将被立即激活并对个体交易者产生“干扰”和“框定”,于是市场设计中预置的激励机制将难以被交易者“发现”和“学习”,从而也就很难发挥设计者预想的矫正市场失灵的效能,有时,一些“聪明”的交易者甚至会利用情境因素来诱导其他交易者,比如厂商通过对产品的过度包装来干扰消费者的嗜好,从而谋得额外的套利机会,这反而进一步恶化了既有的市场失灵问题。

进言之,在行为经济学视角下,市场失灵的起因不再局限于垄断势力、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等激励扭曲, 还可能源于市场的情境结构使交易者产生了系统性的认知偏差,且这类认知偏差很难依靠重复学习而矫正,于是导致市场无法有效配置资源,这也可视为一种市场失灵,或称为“行为失灵”。在此意义上,实验经济学所倡导的市场设计思路对于真实市场制度建设的指导意义是有限的,因为这类市场设计过于强调控制或消除情境因素,而情境因素在现实当中却始终存在。故而在行为经济学家看来,更有意义的市场设计应当考虑如何通过主动改造市场情境,来对个体的学习进程与决策施加影响。反过来说,在某些情形下,那些看似有利于推动交易者学习的政策及制度设计,由于在实施形式上刺激或扭曲了交易者的某些认知进程,反而进一步放

大了市场无效程度,导致市场结果更加偏离最优的资源配置目标。

基于多年的研究实践,理查德·塞勒认为在市场设计中可按如下几种方式引入或改变市场交易情境,包括:各种交易选择的陈述方式、排序,交易行为与收益或损失的关联方式等。这类政策设计被形象地称为“助推技术”或是“选择的情境构造”。由于设计的重点在于市场情境变量的构造,所以仅基于抽象规则框架的传统实验室方法已无法满足这类政策设计的实验研究,需要借助更为灵活的带有更多社会信息的实地实验方法。

近十多年来,基于实地实验方法的“助推设计”主要从三个层次展开:其一是使用“人为的实地实验”,强调在实验室中增加使用社会人群作为被试者,而不再局限于标准的大学生被试者,由此可直接将更多社会背景信息带入实验室,以考察相关市场设计的实验效果;其二是“框定的实地实验”,即在前述实验设计基础上,进一步引入具有实地特征的商品、决策任务或市场信息等,以考察此类因素对市场设计效果的影响;其三是“自然的实地实验”,即在被试者不知情的社会环境下开展市场决策实验,以更为真实地考察潜在设置的情境变量怎样影响市场选择和交易结果。

基于这些设计实践和相关实验验证,行为经济学所倡导的“助推”式政策设计已在多个国家引发关注并投入应用,广泛涉及财政税收、环境保护、医疗与教育、贫困扶助等问题领域。与实验经济学的市场设计相比,行为经济学的“助推设计”只牵涉较小的额外执行成本,但却更有助于将个体交易者的学习路径“规范”于向竞争性均衡的收敛,这不但可为社会带来更多的潜在市场剩余,而且也极大改善了实验经济学市场设计的外部有效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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