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现值法。一般认为技术的价值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价值用重置成本很难反映其价值,因为该类资产的价值通常主要表现在高科技人才的创造性智力劳动,劳动成果很难以劳动力成本来衡量。基于以上因素,本次评估我们没有用重置成本法。
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不管是对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都是可以采用的,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前提条件是要有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案例,且交易行为应该是公平交易。结合本次评估的自身特点及市场交易情况,据我们的市场调查及有关业内人士的介绍,目前国内没有类似技术的转让案例,由于无法找到可对比的历史交易案例及交易价格数据,故市场比较法也不适用本次评估。
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收益资本金化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由于以上评估方法的局限性,本次对李明佳、张恒拥有的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采用了基于预期收益的收益现值法。具体采用收入分成率法。
采用销售收入分成率法具体原因如下:在技术转让(贸易)实践中,以利润作为分成基础时,一般会将技术引进方的技术消化、投产和销售风险都与技术许可方结合在一起,因此,许可方一般不愿接受以利润作为基础的计价方式。主要原因是:第一,大多数公司出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考虑,一般不愿提供利润数据;第二,各国对利润的解释存在很大分歧,双方难以确定一个都能接受的利润值;第三,由于技术转让过程具有连续性的特点,而实施过程中的可变因素较多,引进方的利润是逐年不同的,引进方的利润就成为一个较难确定的因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实践中一般采用较为简单的计价原则,即双方确定了一个与产品销售价或产量相关的一个比例数,按此比例数计算许可方应收取的技术费用,这个比例数即为提成率。使用提成计价方法时主要涉及提成基础的选择、提成率、提成方法的确定以及提成年限等问题。
具体为收益现值法中的收入分成率法。其公式表示:
n
P=∑Ri(1+r)-i
i=1
式中:
P——技术评估值
Ri——未来第i年的技术收益
n——技术经济寿命
r——折现率
i——未来第i年
其中:技术收益=使用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技术提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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