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起初只是由生活生产的每一个切实细节衍生而成,最终却贯穿了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全过程。
数字经济的星星之火何以燎原,关键在于它衡量出人的创造力、影响力的潜在价值,并以数据为生产要素革新了价值创造的方式,打破了传统生产要素边际收益递减的陷阱。
如果说传统经济是以物权、债权、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存量分配体系,数字经济则是以人的创造力、影响力、技术知识等作为数权核心资产的流量分配体系。因此,数字经济将对经济增长乃至社会阶层产生颠覆性变革,其释放的巨大红利是未来各国博弈中不可轻言放弃的战略据点。
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为生产要素、以载体升级(由硬件设施及软件技术共同驱动的现代信息网络)为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手段,广泛参与到生产、交换、分配及消费等过程重构商品价值,促进实体经济效率提升与结构优化的新型经济生态。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首次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为五大要素。
在传统经济学中,劳动、资本、土地及技术构成了生产四要素,而四大要素对应的报酬分别为工资、利息、地租与利润,构成了国民收入的来源。数字经济并没有摈弃传统四要素,而是在此基础上新增了数据这一生产要素,而数字经济的产出则是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在经济活动中创造的附加值(数据价值)。
以工业生产为例,将工业的人、机、料等全要素利用互联网技术连接起来,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处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效率,从而增加的企业利润,即为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得到的报酬。
当前,数据价值已成为电商、数字媒体等产业中的核心价值,但在农业、工业等传统产业中数据的价值尚待挖掘。
从生产要素角度看,数据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由需求驱动,具有“高乘数”效应。数字经济在价值创造过程中,呈现出与传统经济相反的凹凸性。初始阶段,传统经济的要素投入产出几乎成正比,能够迅速通过消耗资源换来经济的增长。而数字经济的初始投入却较难即刻产生收益,现代信息网络的建设、算法算力的突破乃至用户数字习惯的培育均需要消耗大量的资金、人力与时间。
此外,区别于传统经济“即投即用”的生产方式,数字经济唯有基础设施一并完备,方能启动价值创造,因而难以及时获得正收益的反馈,存在收益“真空期”。这也是大多互联网企业在上市时未能实现正净利润的主要原因。
然而,一旦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完毕,与传统经济的边际效益递减截然相反,数字经济价值创造路径却是呈指数级上升的。
这主要是由于:
- 其一,数字化产品边际成本接近零,令排他性供给成为可能。
- 其二,数字化平台集结人的创造力,通过最小化生产单位撬动海量数据价值,形成规模效应。
凭借模式创新与无损共享的加持,数字经济发挥“杠杆效应”,为资源瓶颈下的经济可持续增长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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