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的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其本质并非是一种风险投资,它主要是帮助我们规避风险、保全财富。
所以,保险资金的运作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国家监管部门管控的,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保险资金运用必须以服务保险行业为主要目标,坚持稳健审慎和安全性原则,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根据保险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实现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
同时,《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还在第六条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以下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投资股权;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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