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笔者分享了一篇文献《基于DRG和综合指数法的住院患者医疗服务绩效评价》,有老师在后台留言说一直没弄明白综合指数的具体计算方式,比如下面这张表,询问如何计算得分和综合指数,笔者答应写一篇文章来解惑,一直欠着,今天终于来兑现承诺了~
其实好多DRG服务绩效的评价都用到综合指数法,这篇文章在“1.3 研究方法”那里写了:综合指数法是把1组相同或者不同的指数利用统计学的方法处理,将其转化为1个综合指数。首先依据各项指标的均值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依据“同一维度相乘、不同维度相加”的原则计算总的综合指数。采用该方法进行综合评价,以提高各项DRG指标间的可比性,评价医疗服务绩效的总体优劣。在本研究中,由于低风险死亡率均为0,因此将安全综合指数赋值为1。
以表1为例:
指标得分就是依据指标的均值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计算出来的,
一病区的DRG组数得分=一病区的DRG组数/六个病区的DRG组数均值=115/((115+25+81+137+105+86)/6)=115/91.5=1.26
以此类推,计算出各个指标的得分。
然后再计算各个维度的的综合指数,同一维度内各指标得分相乘。这篇文章在“1.2评价指标”那里分了三个维度:医疗服务能力指标、医疗服务效率指标、医疗安全指标,并分别说明每一个维度具体采用哪些指标来评价:医疗服务能力通常采用DRG组数、总权重以及病例组合指数(CMI)进行评价。医疗服务效率指标一般常用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表示。低风险组死亡率常用来评价医疗安全情况。
一病区的能力综合指数=一病区的DRG组数得分×总权重得分×CMI得分=1.26×1.05×0.86=1.14
以此类推,计算出各个维度的综合指数。
安全综合指数,由于分母为0,没有办法像前面那样计算得分,作者就将安全综合指数赋值为1。
最后计算总的综合指数,不同维度之间综合指数相加。
一病区的综合指数=一病区的能力综合指数+效率综合指数+安全综合指数=1.14+1.03+1=3.17。
以此类推,计算出各个病区的总的综合指数,并进行排名比较。
表4列出一病区的综合指数是3.18,是因为作者计算每一个数值的时候都没有四舍五入,都用的原始值进行计算,只是在表格展示的时候显示两位小数,所以跟保留两位小数算出来的3.17有一点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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