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知识问答

股权制衡度计算公式(股权代持的风险和防范)

如何面向未来设置公司股权,降低风险,是每个CEO在创业公司之初需要了解的内容。如果已经融资几轮,在规划上市甚至上市之后,仍然需要查找股权设置漏洞,及时调整。

本篇介绍股权的基本知识,内容来自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在思宇医械观察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校友会科技转化交流活动上的分享。

 

一、股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文可参考链接

http://www.npc.gov.cn/npc/c12435/201811/68a85058b4c843d1a938420a77da14b4.shtml

其中主要相关内容为:

 

第43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103条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216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股权和股权结构

股权的含义: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结构的含义:

第一:股权结构反映的是公司在所有权层面上属于谁;

第二:股权结构反映出所有权分布的客观状态,是集中还是分散。

 

下面,我们将从三个维度来理解“股权结构”的特征:

(一)股东类型

是对公司股权持有者的身份界定。

创业型公司采取两层架构设计比较普遍,我们一般不建议直接架构多层股权。可以根据需要提前成立具有融资或股权激励功能的持股平台。

(二)股权集中度

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衡量公司股权集中状态的依据。

股权高度集中: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67%,第一大股东拥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股权相对集中: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50%~67%之间,拥有对公司的相对控制权。

(三)股权制衡度

第二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或第二大股东至N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的比值。

 

这个指标:反映上市公司中,其他股东对第一大股东控制权力的制衡力度。

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两个维度,为设计公司控制权方案提供可很重要的理论依据和考量因素。

 

三、如何设计公司控制权?

关于公司的控制权,有5种持股比例被称为控制权的5条关键线

 

(1)67%:完美控制线

拥有公司67%以上股权的股东相当于拥有公司100%的掌控权。因为有权行使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在内的公司任何决策,可以说是公司绝对的掌控者。我们把“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成为公司的7件大事。

(2)51%:相对控股线

一个大股东拥有51%的股份虽然不能被认为可以完全控制公司,但对公司一般事务的决策也具有决定权。公司一般事务,指的是除公司7件大事之外的事项。

可见,拥有公司51%至67%股权的股东对公司具有相对控制权,有权决定包括选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内的一般事务。

(3)34%:股东“作怪”线

作为的“作怪”线,可以形象的形容,持股34%的股东就有权对公司7件大事的决策投反对票。

(4)20%:重大影响线

一般认为,如果一个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他公司20%以上股权或可以对其他公司的经营决策施以重大影响,就会出现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同业竞争指的是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公司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也有公司将20%持股比例比例写入公司章程,纳入公司自治范畴,以约束关联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行为。

(5)10%:申请解散线

《公司法》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权10%以上的股东,有权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这是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当遇到公司治理僵局或股东、高管侵权时重要的维权手段。因此,如果是参与公司运营的投资人,持股比例最好不要低于10%,否则很可能无法保障自己的投资安全

 

五比五股权比例为什么被称为最糟糕的股权结构?

 

1.五比五看似公平,却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老大”,实际上没有人真正控制公司。

2.每个股东都持股50%,势均力敌,然而作出有效股东会决议起码要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资减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权的股东通过,五比五的股权结构下,一旦股东之间产生冲突,根本不能形成任何有效决议,公司根本没有办法正常运营下去。

3.公司一旦陷入治理僵局,将会衍生出一系列不可控的风险与成本。

不是说5:5的股权结构完全不行,但这个结构更有可能带来风险,为了避免承受风险,企业最好还是选择避开五五分的股权结构。

 

四、股权设计需考虑的八个要素

 


 

概括而言,股权设计跟以下8个因素有关。

 

1. 行业特征

对于传统产业、家族企业,控制权集中在一个人或夫妇的情形比较多。

对于科技型公司,初始的股权分配应参考创始股东对公司起步及长期发展的价值,按照其贡献度分配,发展中要考虑后续加入人才的激励,设置股权激励。创新型医疗科技企业,特别硬考虑产品开发周期,临床注册周期、市场资源开发、推广销售等产品全生命周期。

对于详细的设置建议,会在Lab to Market系列课程中介绍。

2. 发展阶段

通常一个创业公司的发展从小到大经历一个过程,不论成长的快与慢。我们熟知的种子轮、天使轮、B、C轮、pre-IPO到上市,不同阶段,公司股权设计的宗旨和诉求往往不同。

3. 企业规模

创始人对公司股权进行设计和优化,一种情形是需要外部融资,出让创始股权,一种情况是经营多年,主营业务收入比较稳定,希望进行新业务拓展或革新。

4. 盈利情况

对于传统企业而言,公司净资产情况往往是公司股权融资估值的重要依据。

5. 股东角色

股权设计的前提需要盘点现有股东行使公司经营权的情形,一般大咖IP股东对公司品牌和文化影响较大,也会直接持有公司一部分股权,财务投资人往往不直接参与公司运营,通过委派董事,一票否决权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6. 股权结构

前面讲到公司现有股权集中度是股权结构的重要特征维度。

7. 激励对象

股权设计方式是否考虑到给未来激励对象预留股份。

8. 推动主体

结合公司现有股权集中程度,控股股东往往有动力发起股权设计与优化工作。

 

五、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

很多时候,碍于身份或者其他原因,出资人不方便直接登记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时候就可以选择股权代持的方式。

 

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一)代持股权存在的风险。

首先,代持协议在代持协议双方之间有效,不是当然的股东,需要确权,主张股东身份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隐名股东就有难以实际取得公司股权的风险。

另外,显名股东因为债务成为被执行人时,代持股权就是他已经登记的财产,有可能成为被执行财产。

其次,显名股东将代持股权转让或质押等处分,善意第三人将优先于隐名股东受保护。

最后,隐名股东一般不能直接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可能会存在名义股东不向实际出资人转交投资收益、背离实际出资人意愿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损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形。

 

(二)替别人代持股权也是有风险的。

如果代持股权未实缴完毕,对于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名义股东可能需就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代实际出资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同时,若实际出资人未在公司章程约定的实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均可能要求名义股东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

另外,如果名义股东按照实际出资人指示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实际出资人指示的行为行为违反《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名义股东将可能被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的债权人主张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怎么防范股权代持的风险呢?

 

第一,一定要选择你完全信得过的人作为合作对象,充分核查对方的资信状况。

第二,作为实际出资人,可将股权代持情况向公司和其他股东披露,并尽可能由其他过半数股东提前出具同意其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函件。

第三,可以考虑由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质押给实际出资人或指定的第三人,限制名义股东私字处分股权的行为。

第四,《股权代持协议》中要对股东权利的行使、股权的转让及特殊情况、违约责任等进行全面的约定,建议提前由专业律师审阅。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