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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一文读懂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

上一篇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讲述了投资性房地产计量中的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今天跟小五一起来了解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是指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从而对房地产重新进行分类。

为啥用途会改变呢?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大家都明白。企业可以把自用的房屋出租,也可以收回出租的房产拿来自用。

根据会计准则第3号规定,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或者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房地产用途的转换,我们可以理解成“投”与“非投”之间的相互转换。但不同计量模式下转换的会计处理方法也是不同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成本模式下“投”与“非投”的转换

 

2、公允模式下“投”与“非投”的转换

 

以上就是投资性房地产用途转换的4种类型。这里简单总结下,成本模式下投与非投之家的转换,不存在差额,对调科目即可。公允价值模式与非投之间的转换,存在差额,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毁损),或不能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时候,就要终止确认。

由于企业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时需要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因此在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也需要根据企业所采用的模式实施对应的会计处理。

但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出售或转让,不管在成本模式下还是公允价值模式下,都要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这里就一一呈现了,大家可以试着列一下。

3号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内容解读已经更新完了,下篇进行4号准则【固定资产】专题更新。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实务,请关注“51账房”,每天更新优质财务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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