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一、听证时间
2023年8月31日上午9时。二、听证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8月31日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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