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不论老少在谈论资产的时候总会提到理财,这也导致了理财经常与诈骗、暴雷等名词联系在一起,那么如何识破一些骗子的骗术,防止被骗呢?
限定最大投资额度
投资理财的时候,你首先要搞清楚投资的最大额度是多少,这样做的话,如果你在投资理财的时候遇到骗子忽悠你投资较大金额的时候,你也能够自我约束自己的行为。
不偏听 不偏信
在做投资理财的时候,你应当适当听一听别人的建议,但这不代表你要对别人的建议偏听偏信,这样一来,你会很容易掉进骗子设计好的陷阱里。
详了解 莫跟风
在投资理财之前,一定要了解好你想要投资理财的项目,然后自我考量之后再做决定。千万不要跟风,盲目投资理财不是赔本就是被骗。
要投资 选正规
在投资的过程中一定要谨记:
1、永远记得投资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越高;
2、永远记得选择正规、靠谱的平台;
3、永远记得正确的资产配置方法。
省心省力高回报是陷阱
这也是骗子抓住了人们想要既省心省力还能一直赚钱的心理,于是四处宣扬所谓的投资一次,一辈子受益的事情。
投资理财是最冒险的事,也是瞬息万变的事,哪有什么所谓的一投永受益的事情。
不要轻易加好友
这是网上投资理财上当受骗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如果你在网上投资理财的话,不要轻易加好友也不要轻易相信他们,更不要胡乱进一些所谓的理财群之类,有可能就是一场场骗局。
熟人推荐要小心
很多人理财被骗,最初就是因为相信熟人才被坑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熟人都疏于防范,看到熟人投资了一些理财产品觉得应该没什么大问题,然后就跟着投资。但是熟人投资并不代表他一定对这个理财平台掌握,所以大家在投资的时候要学会自己独立思考。
多了解 看收益
在投资某一个平台之前,一定要对这个平台深入的了解,从这个平台的注册信息(比如注册资本、注册地、办公地点等等)法人信息,网友的评论等多个方面去全面的了解。
判断一个理财平台是否靠谱,最核心的一个前提就是看这个平台的投资收益率。
如果某一个平台给到的投资收益很高,那意味着他所投资的项目风险就很大。
多人轻信“内幕消息”掉进投资陷阱
近期,金华市警方陆续通报多起网上投资被骗案,已有多位市民中招失财。昨日(7月30日)记者从市反诈中心获悉,6月以来,警方共接到网上投资诈骗报案10余起,提醒广大市民要理性投资,切莫轻信所谓的内幕消息。
下载APP投资生态环保项目
7月15日,东阳市吴宁派出所接到报案,有市民下载一款APP投资生态环保项目,结果被骗2.4万元。
6月底,东阳女子张梅(化名)听人介绍,说网上有两个投资项目不错,只要下载一个“金融财富”APP并注册账号,就可以投资“环保食用餐盒生产项目”和“科尔沁沙地生态农业开拓项目”,收益不错。
张梅听后很心动,就委托闺蜜小玲帮她代为操作投资,先期投资2.4万元钱转给小玲。
“我实名注册了一个账号,然后充值2.4万元到‘金融财富’APP里,钱投资到她指定的两个项目里。”7月3日,小玲收到钱后,按照闺蜜的吩咐,把8000元投到“环保食用餐盒生产项目”,还有1.3万元投到“科尔沁沙地生态农业开拓项目”,此外还根据平台的要求交了3000元税费。
“前两天,那个平台还是运行正常的,投资也产生效益。”小玲说,7月4日账户里收到627.2元盈利,7月5日也有319.2元收益进账,可到了7月6日中午,“金融财富”APP就登陆不上去了,账户的2万多元本金自然也取不出来。
一开始小玲没往坏处想,以为平台系统不稳定的原因,还在耐心等待,总觉得系统很快会恢复正常的,可等到7月14日晚还是登陆不上,她就确定上当受骗了,于是向吴宁派出所报了案。
QQ群分享投资“内幕消息”
7月14日,18岁安徽小伙小王向东阳警方报案,称其被拉进QQ好友建的投资群后,轻信了群主投资1300元10天后就能返还1600元的说辞,以为找到一条发财捷径,结果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3万多元钱被骗得血本无归。
在东阳打工的小王2017年下半年在QQ上认识一个自称“网络公司老板”的人。
一开始对方跟他聊工作和生活上的琐事,让小王觉得对方是个纯粹的聊天好友。
去年年底,“网络公司老板”建了一个QQ群,把小王拉进群,不时在群里分享投资发财的消息和经历。
小王进群第二天就遇上“发财机会”。
“他在群里发消息说,给他1300元钱投资10天,就能返还给大家1600元,然后我就先转了1300元给他,过了10天他真的还给我1600元。”
尝到甜头的小王对那项投资深信不疑,当天下午转账2.6万元给对方。1300元10天后就能返还1600元,2.6万元就能返还3.2万元,来钱比辛辛苦苦上班容易多了,小王做起发财美梦。
然而,10天后所谓的返还却迟迟没兑现。小王就向“网络公司老板”了解情况。
“他说公司资金周转方面出现一点问题,暂时兑现不了,让我们借给他一点,说渡过难关后保证连本带利一起还给大家。”小王没有起疑,就把仅有的5000元存款也投了进去。
半年过去了,小王仍没拿到钱,对方总是找出各种借口搪塞,但他还是坚信那个“网络公司老板”的身份肯定不假。
“我看过他的支付宝账号是通过企业认证的,昵称是深圳市某网络有限公司,总觉得他那么大一个公司,到时肯定会返还我们投资款的。”
直到今年6月底,小王终于意识到不对,因为QQ群突然解散,而当时“网络公司老板”还能联系上,他还抱着一丝幻想。“到上星期,我发现他的QQ被封号了,才确认自己被骗,就想到了报警。”小王说。目前,此案仍在侦查中。
投资1900元就能返利1.6万元?
7月23日上午,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内勤民警樊莎莉接到农业银行网点某职员打来的电话,对方说自己正在给客户办理业务,有位女子坚持要给一个在网上认识的人汇款作投资,这很有可能是网络诈骗。
樊莎莉是婺城公安分局反诈宣传代言人,她当即认定这是网络诈骗,而且汇款人在此处汇款不成,必定会找别处银行汇款。
为了让这名女子不再上当受骗,樊警官一边通过电话让对方想方设法留住该女士,另一边立即用座机拨通值班室电话,让值班民警马上赶往该农业银行网点。
民警很快到达现场,此时银行职员已经将跑出门外的该女子劝回办事大厅。民警了解到,这名女子姓李,当时她到银行办理汇款业务,汇款金额高达9.5万元。
银行职员便问其汇款做什么用。李女士表示是用于投资,并沾沾自喜地说:“投资1900元,每天返利300元,等返到1.6万元我就可以提现啦!”警觉的银行职员听完立即劝李女士不要相信,这是网络诈骗。
李女士不领情,表示自己之前在各种平台进行过投资,有一定的投资经验,总的来说赚了一些钱,而且这次返利确实很高。她还怪工作人员“断”了自己财路。
民警向李女士讲解网络诈骗的经典案例及背后的陷阱,助其区别网络诈骗和正常投资,这才打消了李女士汇款的念头。“多亏你们这样为我着想,多次阻止我汇款。我的辛苦钱差一点就要养骗子去了!”最后,李女士向民警表示感谢。
警方提醒
切莫轻信高回报
据市反诈中心负责人李警官介绍,以网上理财投资名义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隐蔽性高、欺骗性强、定性难,且发案呈现出不定期爆发。犯罪分子在外地通过电话或QQ、微信等网络工具,集中对某一区域进行轰炸式作案,一旦爆发,往往受害者众多。
如6月集中爆发的“投资机器人”诈骗案。受害人通过微信好友朋友圈广告或是好友介绍,参与所谓的“香港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机器人”项目,传销式发展下线,被骗的人呈几何式增长,仅东阳报案的受害人就达近百人。6月14日,办案民警奔赴广东抓获一名涉案人员。对于该团伙在逃成员,警方仍在追捕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络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对网络虚拟平台高额回报的投资一定要擦亮眼睛;投资网络理财产品,如果属于高收益、低风险类型的,一定要多咨询评估,做到深思熟虑,谨慎对待,切勿盲目追求高息回报。
防范非法集资犯罪警惕投资陷阱
一、投资理财领域非法集资主要方式与防范重点
近年来,各地出现大量以投资理财咨询为名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公司,如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常常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投资者对以下情况要保持高度警惕。
1、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
2、许诺超高收益率;
3、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4、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5、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中央领导同志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
6、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或“理财产品”;
7、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的“投资”推介会;
8、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
二、P2P网络借贷领域非法集资主要方式与防范重点
P2P网络借贷机构数量成倍增长,由于缺乏相应法律定位、政策标准和行业规则,市场主体鱼龙混杂,非法集资案件大量爆发,风险迅速蔓延。
另有一些则是从传统民间借贷、资金掮客演化而来,以开展P2P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线下资金中介业务,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极易碰触非法集资底线。
提醒投资者,P2P网络借贷属于信息中介机构,只能进行“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当信用中介,投资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对象不能是平台本身;
P2P本质上是向陌生人出借自己的资金,属于较高风险类的投资,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意识、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要警惕“担保”、“保证收益”类的宣传,警惕一些通过论坛、网帖、甚至街头路边、市场集市等线下渠道以“P2P”名义招揽客户的机构。
“投资理财”陷阱多
四招筑牢“第一防线”
投资建厂、投资养老山庄、高科技项目、互联网金融、销售房产份额并承诺售后包租……非法集资名目和手段繁多、层出不穷,真是“乱花迷人眼”,但无论什么花样,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通过公司化运作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往往通过“公司化”运作进行非法集资,一些被告人为实施犯罪而设立“皮包公司”,实质上无实体经营。这些公司有具体的经营场所、完备的组织架构、一定的工作人员,层级较多、分工明确,甚至在全国各地设有分公司或营业部,对社会公众的欺骗性很大。
例如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起诉的崔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在江苏、上海、安徽、四川、湖北、陕西等地设立了30余家分公司,非法募集资金高达25亿余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非法集资犯罪从“线下”向“线上”升级转型,辐射面更广,危害更为巨大。
2017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17件,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和归集,如搭建P2P网贷平台,并开发APP应用程序,最大限度网罗投资人。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起诉的林国庆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被告人设立“808信贷”P2P平台,吸引社会不特定对象投资。
在该平台注册投资的有数万人,共吸引投资人充值30亿余元。昆山市检察院起诉的王杰等人集资诈骗案中,被告人除有“薪满意融”P2P网上融资平台,还提供“薪满意融”APP程序供安卓系统、苹果等手机下载,先后骗取投资款2亿余元。
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盯上中老年人
从2017年江苏省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看,除传统的高息“借款”形式的非法集资外,以“投资理财”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明显增多。
犯罪分子假意迎合公众对个人资产保值升值的需求和国家鼓励创新政策,假借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高科技项目、互联网金融理财等名义,依托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配合看似专业规范的业务流程、风险告知和合同文本,大大增大了投资者的辨识难度。
崔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有一笔犯罪事实就是被告人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推销“宜通宝”“黄天荡”“悠客生活”“舒客租车”等理财产品,非法募集了18亿余元。
中老年人一般有固定的养老金和一定积蓄,但因对金融、法律知识了解不多,极易轻信低风险、高回报等虚假宣传。
针对这一特点,犯罪分子专门选择在公园、菜市场等中老年人较多的场所散发广告,或专门针对中老年人游说宣传吸引投资款。
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起诉的宋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宋某等人以投资天长市金银山庄等养老项目为名,向中老年人宣传,并组织实地考察,非法吸收存款5700余万元。
从该省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看,非法集资经营期可持续数年。非法集资被告人“拆东墙补西墙”,以后款付前款,往往能够维持一段时间的高息回报,众多集资参与人难抵诱惑,甚至追加投资,直至被告人资金崩盘、无法兑付高息时方案发。
由于大部分集资款没有用于正规投资,而是被挥霍或者支付利息等,案发后集资款往往难以追回,绝大多数集资参与人血本无归。例如南京市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易乾宁”系列非法集资案件,据涉案公司后台数据显示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被害人有6万余人,目前未兑付的金额达数十亿元。
牢记“四招”防止被骗
遏制非法集资犯罪,降低犯罪造成的危害,除了金融等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政法机关重拳打击之外,社会公众也需要提高防范意识,筑牢防范非法集资侵害的第一道防线。
防范非法集资,公众须牢记四招:
第一,牢记“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不轻信“高回报、无风险”承诺,拒绝高利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特别要注意,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为自然债务,当事人可以自愿给付,司法不干预;超过36%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
第二,牢记“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投资之前须查看融资有无批准文件,理性作出判断。
第三,牢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了解金融创新的基本知识,不被P2P、股权众筹、互联网理财等创新名词所迷惑,远离不靠谱的投资平台。
第四,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证据材料,以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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