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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人理财需要什么条件(如何防范“套路贷)

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投资理财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把储蓄资金用于投资,增加家庭财富。而一些非法机构趁机假借各种“投资理财”等名义,通过承诺保本、高收益、无风险、有担保等虚假宣传,诱骗群众签订合同、出借资金。很多群众不了解相关法律政策知识,只看到宣传的“高额”收益,却忽视了潜在的巨大风险,甚至投机心理强烈,心存侥幸,结果坠入非法金融陷阱。在此,郑重提醒:“保本高收益”“低投入高收益” 是忽悠,售后“返租”“返利”“返本”是噱头,“借债投资”是幻想: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高利必定伴随高风险,你贪人家的利息,人家图你的本金!

认清非法金融活动,要做到 “三看”“三思”“六辨别”。

“三看”,即看清企业事项。一看注册登记。一般企业登记注册仅需认缴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上标注的注册资金不代表企业真实的资金实力,也未必实缴到位。对机构出示的营业执照应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核实,了解其是否超范围经营,办公场所是否一致,是否有经营异常或违法情况,是否被吊销执照,并可查看企业年报,了解经营情况。二看业务资质。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一般登记注册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金融机构或组织除办理营业执照外,还需要申请办理业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其资质信息可到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咨询或其官方网站上查询。三看宣传内容。广大社会公众对于高收益、低风险的宣传内容一定要打个问号、多方考察,对于在街头路边、商场超市发传单的,在网站、论坛大肆宣传的更要提高警惕,熟人介绍、专家推荐的也不要轻易相信,这些都有可能是非法金融活动陷阱。即使银行、信托、证券等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也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三思”,即思考自身。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自身是否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广大社会公众购买理财产品时要保持谨慎,一定要在完全了解理财产品有关风险的前提下,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理财产品。

“六辨别”,即辨别投资行为。当前非法金融活动花样手段不断翻新,但一般都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 四个特征。日常投资活动中,广大群众应基于上述“四个特征”认真辨别。尤其是常见的六种表现形式:一辨别是否属于投资咨询类公司超范围从事吸收存款、放贷、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的非法行为;二辨别是否属于以“消费返利”“商品回购”“售后包租”等违背市场价值规律的经营活动进行的非法行为;三辨别是否属于 P2P 平台类脱离中介性质、设立资金池、提供担保、庞氏骗局的非法行为;四辨别是否属于以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的非法行为;五辨别是否属于以虚拟货币、区块链等名义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六辨别是否属于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公寓”“老年产品”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再次提醒广大社会公众: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2018 年6月,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上,中国银保监会郭树清主席提及非法集资风险时强调:“凡是收益率超过 6%就要打问号,超过 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2019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郭树清主席在“部长通道” 再次发声:这些年有很多金融乱象。许许多多都打着金融创新、科技创新的旗号,实际上是非法集资,这是非常有害的,对社会有害,对企业也没有好处,因为代价很高。要放弃“刚性兑付”幻想,如果听说保本高收益,就要去报警。保本就不可能有高收益,这是教训。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资金安全,请积极举报非法金融线索,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防范套路贷明白纸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下套6步骤

1、开出诱人借款条件

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名招揽生意,开出“低利息”“无抵押”“即时放款”等借款条件,引诱人向其借款。

2、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借条或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合同。

3、伪造银行流水痕迹

与受害人签订合同后,“套路贷”按合同向受害人转账,但要求受害人将汇款立即取现并交还,从而制造已向受害人交付借款的假象。

4、单方面认定违约

在借款期限快到期时,出借人往往采取种种方式使借款人被迫违约,待偿还期限一过,他们便跳出来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此时因对借款人有力的证据没有留存,出借人以违约为名收取更高费用。

5、软硬兼施索债

在受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进行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民间借贷、高利贷和“套路贷” 的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高利贷是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套路贷目的不在于 “吃本金”“吃利息”,而是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本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提醒

如何防范 “套路贷”?

贷款应到各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中介、公司及其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等广告信息签订借贷合同(协议)的时候必须认真逐一审视相关条款,谨防入套。凡是和口头约定不一致的地方都要拒绝把真实意思写在合同中。

陷入“套路贷”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不幸陷入了“套路贷, 不要为了还清上一笔欠款被骗子带去“平账”。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语音、银行转账取现记录、平账证据线索等证据,及时报警,寻求司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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