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证监会今天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备受期待的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此次改革总结试点注册制经验,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注册制安排。坚持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主体责任,交易所对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全面审核。证监会基于交易所的审核意见依法作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决定。
与此同时,上交所、深交所试点注册制制度规则将予以整合,制定统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将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督促交易所提高审核质量。
自草案征求意见到首批主板注册制企业上市,后续还将有一段过渡期,证监会也已经明确相关安排,稳步推进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
证监会和交易所各司其职,提高审核注册效率
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与核准制相比,不仅涉及审核主体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
此次改革大幅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注册制仅保留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必要的资格条件、合规条件,将核准制下的实质性门槛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监管部门不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
审核注册机制是注册制改革的重点内容。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充分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此次改革对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做了进一步优化,“总的思路是,保持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基本架构不变,进一步明晰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注册的效率和可预期性。同时,加强证监会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
在交易所审核环节:交易所承担全面审核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责任,并形成审核意见。审核过程中,发现在审项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证监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进行把关。
在证监会注册环节:证监会基于交易所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决定。
证监会将转变职能,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统一审核理念、标准,保持审核尺度一致;在交易所审核过程中,按标准选取或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在审项目,关注交易所审核理念、标准的执行情况;督促交易所建立健全“防火墙”、加强质控部门和上市委、重组委把关责任等内部制衡机制;对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
主板聚焦大盘蓝筹,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清晰
这次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上交所、深交所主板。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主板要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相应的,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并与科创板、创业板拉开距离。
可以预见的是,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更加清晰,基本覆盖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主板主要服务于成熟期大型企业。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发挥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作用。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与全国股转系统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标志着国内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化。随着新股发行制度逐步走向成熟,资本市场将进一步适应经济转型需求,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从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前期试点的经验看,更为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更能反映市场买卖双方的意愿,全面实行注册制也有利于推动更多优质的科创企业、新经济实体在A股市场上市。
在不少业内专家看来,注册制在推行的同时,一定要完善退市制度,有进有退,才能够实现优胜劣汰。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则表示,这次改革将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主要包括:完善发行承销制度,约束非理性定价;改进交易制度,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机制;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退出渠道;加快投资端改革,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同时,支持全国股转系统探索完善更加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
新股前5个交易日不设限,交易制度更市场化便利化
记者注意到,主板改革后,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包容,发行定价和交易制度也有变化。其中,交易制度上将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透露,这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主要考虑是,从实践经验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个交易日起波动率相对较低,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满足绝大部分股票的定价需求。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此外,今天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规则还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证监会规章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注册制安排、保荐承销、并购重组等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中国结算、中证金融等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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