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隔壁的张大姐买了一份保险,在产品介绍中看到的关于“保费豁免”这一项条款,一头雾水,急冲冲地跑来问我“豁免条款”是什么东西?有什么保障作用?
说起保费豁免,很多人就会一脸懵。
如果你对“保险豁免”还是一脸迷茫的话,那么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2015年4月,苏州的程先生给女儿买了一份年交20万的保险,缴费10年。12月6号也就是在投保后大概7个月,程先生在上班的时候突然肚子疼,到医院治疗确诊为急性胰腺癌,经过3个月的治疗,于2016年3月身故。
由于程先生给女儿买的这份保单,带有投保人身故豁免功能,所以保险公司豁免了第二年至第十年的保费。换句话说从第二年开始,每年20万元的保费,共180万是由保险公司替故去的程先生继续支付的,保证了程先生在生前用保险契约为女儿做出的爱的承诺,一定能够实现。
经过上述案例,相信大家对保险豁免的意义有了大致的理解——就是在某些特定风险发生的时候,投保人不用再给保单缴费,但保单的利益不受影响。因此,保费豁免其实相当于给保单再加一份保险,又被称为保险的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
保险豁免对象
保险合同的豁免条款,约定当投保人发生某些特定风险的时候,保险费免交,保险利益不受影响。保险豁免,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的豁免形态已经很丰富了。首先我们来说豁免的对象,有投保人豁免,被保险人豁免,甚至有家庭豁免。
投保人豁免:就是投保人发生某些特定风险可以豁免保费;
被保险人豁免:就是被保险人发生某些风险,投保人也不用再交保费了;
家庭豁免:就是投保人的其他家庭成员,比如配偶,发生某些特定风险,投保人也不用再交保费了。
再次举例说明“投保人豁免”“被保险人豁免”
张先生夫妇以夫妻互保的形式配置了重大疾病保障:即张先生作为投保人,给太太购买了一份重疾险,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终身保50万额度,年缴保费8000元,交20年。反过来,李太太也为先生购买了该重疾险,费率相对较高。
附加投保人豁免,余下年度保费免缴
2年后,张先生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得到了50万的理赔,合同终止。张先生因患癌失去了收入能力,给太太投保的那份保险只交了2年,还有18年的保费没有缴,但太太的保险因附加了投保人保费豁免,因此这18年的保费即刻起不用再缴纳,保单继续有效,不受影响。
无投保人豁免,面临断缴风险
假如张先生夫妇没有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那么张先生患癌之后,张太太需要继续交纳保费。这样,家庭已经失去了一大劳动力,再加上高额治疗费用,张太太可能很难有多余的资金用于继续缴纳保费,可能保障就此中断。由此,保费豁免作为“保险的保险”功能一目了然。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庇护。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不少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纷纷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保费豁免的条件主要包括身故、全残、重大疾病、特定轻症等特定情况。不同保险公司的保费豁免,并非都囊括以上4类责任,消费者在投保前要了解,以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为准。
俗话说,一分价钱一分货,保费豁免并不是保险公司免费施赠的午餐。事实上,不论是以何种形式出现,投保人都需要为这一保障功能支付保费。那么保费豁免条款,怎么买最合理呢?
1.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最贵、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如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及重疾保险等。
2.缴费期越长,期缴保费越多,越需要豁免。
在一些销售人员的宣传中,豁免的功能会被过分夸大,导致投保人被豁免功能吸引,对真正的主险保障部分却没搞清楚。选择保险的关键还是要符合自己的保障需求,千万别丢了西瓜捡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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