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摊的由来
我国启用公摊是于1995年12月1日实施。房屋公摊最早是由中国香港地区富豪李嘉诚率先提出来的,提出之后就得到了当时香港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和地产物业公司的鼎力支持,能实施推行也离不开当时的香港地王霍英东。由于当时香港作为世界发达经济的前沿,随后被大陆学习借鉴,1995年时开始执行“公摊面积”。
李嘉诚和霍英东他们都是通过房地产做到香港乃至全世界的顶级富豪。他们推行这种政策,巧妙的把楼盘公共部分的成本转嫁到了购房者。这样房地产开发商解决了开发建设公共部分多余成本问题,香港政府又通过买卖房屋提升了税收,物业公司也可以多创收,多方受益,一举多得。
不过在2013年之后,中国香港地区就取消了“公摊面积”,从而“公摊面积”就成为了内地特色。
二、公摊面积的组成和计算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组成。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楼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如果电梯和公共设施等这样的公共空间以及走廊、过道等越多,那么公摊也就会越大。这就是现在的洋房和大平层的得房率比较高的原因。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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