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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烂尾了怎么办(烂尾楼的处理解析)

距离“停贷潮”爆发,已经过去一个月的时间。当时全网铺天盖地的热度,现在已经慢慢消散。社会各界的声音,都集中在这些业主的绝望和无助上,除了替他们一声叹息,鲜有人去思考:这些烂尾楼,到底该怎么收场?

今年的烂尾楼不是第一波,也不会是最后一波,很可能会是未来一段时间的常态性事件。烂尾楼的处理,不仅仅是业主维权那么简单,而是关系到这个产业链条里的所有参与方, 比如银行、开发商等。

虽然舆论的声音减弱了,但是政府已经发声:729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保交楼,稳民生”。压力给到了各地方政府,看起来是离交付近了一步。但是关于怎么复工,何时交付,还没有明确方案。

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得先看看,正常的期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为什么会造成烂尾楼?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参与的各方都有谁?最大的过错方是谁?谁有能力来收拾这个烂摊子?

 

01 期房的交付流程

大家对期房并不陌生,就是开发商还没盖好房子,业主就提前付款,等房子盖好了再交付。

业主在付款的时候,通常都会去银行贷款,再加上自己的首付,凑在一起,买下期房。但是这些钱并不是一笔打给开发商的,这些钱是要受监管的。监管资金是先到一个监管账户,可能是贷款的这家银行,也可能不是。

政府会有监管部门,根据房子的施工进度,来决定监管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监管部门的工作,一方面是给银行下发指令,让银行把监管账户的钱打给开发商,另一方面是监督开发商对这笔钱的使用

比如,楼盘的主体结构已经完成,经监管部门考察无误后,监管部门就会让银行把相应比例的钱打给开发商。随后,监管部门继续监督开发商对这笔钱的使用,保证用在楼盘的建筑工程上去。

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只是听指令办事。银行是没有权限做决定,啥时候给谁打多少钱的。就像你自己的银行卡,你不操作转账,银行是不会把你的钱转走的,只有收到你的指令,银行才会转账。

监管部门属于房管局下属的一个科室,都有一套严格的监管资金使用方法和使用细则。他们会根据这个标准去决定,在什么时候拨付给开发商下一笔钱。

按照这个流程,开发商把这些钱都用在建筑工程上,按时盖好楼,按照购房合同上的时间完成交付就可以了。

如果严格按照这个流程,那肯定能完工交付,不会出现烂尾楼。但是现在烂尾楼遍地开花,问题到底出在哪呢?

 

02 烂尾楼,问题出在哪?

目前,加入“停贷潮”的业主越来越多,以下是部分信息:

 

这次停贷潮公开出来的烂尾楼盘,规模之大,波及范围之广,可谓是空前绝后。很多人奇怪:为什么一夜之间多了这么多烂尾楼?其实,并不是一夜之间,这么多楼盘停工了,而是很多年积压的烂尾楼信息,都在这个时间节点公开了。

这么多烂尾楼,到底是怎么造成的?

第一责任人肯定是开发商,开发商拿到钱,并没有全部用于楼盘建设,而是挪用了,去填了别的窟窿,最后没钱盖楼了,结果就是楼盘烂尾。

业主停贷告知书里,痛斥银行违规放贷,都把矛头指向了银行。其实,在这个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上,银行是无过错方。只是按照监管部门的指令,把钱打给了开发商而已。

除了银行和开发商,还有一个看不见的参与方,那就是监管部门。开发商挪用资金,显然是监管部门的失职。

首先,在资金拨付环节,楼盘可能还没有达到标准,监管就拨付了下一笔资金;其次,在资金使用环节,开发商一再挪用资金,监管没有及时制止。

开发商和监管部门,是主要的问题所在。

到这,还牵出另一个问题:很多人说,说到底就是预售房的问题,如果取消预售制,这些问题就都没了。是不是应该取消预售制呢?甚至某个财经大V也在微博上表达这样的立场,当然,底下是一片赞同的声音。

 

好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03 预售制,该不该背这个锅?

预售制,是全世界的房地产开发商市场通用的售楼方式。但是不同地区,在制度的内容和执行上有很大差别。

比如在欧美日等国家,楼盘也会采取预售制,但是在购房时,只付首付款,等到房子完工交付以后,确定房屋所有权,再从银行办理贷款,开始还贷。当然,开发商有很大一笔钱,是完工之后才收到的

在国内,主体结构封顶就可以办理按揭,这是中国期房预售制的一个特色。相比之下,欧美日等国家的开发商回款周期大概在2-3年,而中国开发商的回款周期只要短短几个月。这种“超前回款”的运转模式也给楼盘烂尾留下了很大隐患。

也正是这种“超前回款”的模式,使中国的城镇化道路发展的飞快。大概20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国外200年的城镇化道路进程。

这个快速回款进行再投资再建设的进程有多快呢?非常普遍的的一种做法是,开发商拿着原材料厂商和施工方的发票,就能去监管部门申请监管资金的拨付。虽然这些原材料买回来,还并没有使用,施工方只是开了发票,也没有施工。这种做法成常规操作的时候,那就不止是开发商的问题了。

监管方把这种情况说成是宽泛的监管原则,或者说是给开发商一定的时间自由度,实际上,这就是监管的漏洞,给开发商滥用资金留出了可操纵的空间。

有人说,如果没有预售制,也就没有这些问题了。是不是取消了预售制,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呢?

取消预售制,当然可以杜绝烂尾楼的问题。但是,同时也会带来别的问题。

期房预售的逻辑,本来就是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手段,去做大宗商品的交易。在预期未来价格会涨的时候,就提前购买,对冲风险。期货的成交价格,也能反映出市场对未来的预期。

如果取消预售制,只能出售现房,会有什么问题呢?

一方面,预售制的资金给开发商提供了周转资金,缩短了资金融通的周期。如果只能盖好了房子再开售,工程周期就会延长几倍,在楼盘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房价会倍速上涨;

另一方面,预售能避免无谓的土地资源浪费。前几年,不少城市出现“鬼城”,成排成排的现房完工之后,供过于求,根本卖不出去,要想把土地资源利用起来,就只能把楼推倒了重来。

预售制,在实体经济发展层面,是给整个房地产及其上下游行业提供一个发展信号;在金融层面,能够促进资金融通,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取消预售制,来避免烂尾楼的出现,无异于因噎废食。

所以,应该被限制的,不是预售制,而是“超前回款”。监管制度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强,才是避免烂尾楼的关键所在。

当然,这是后话。怎么避免烂尾楼,可以给以后的监管部门提个醒。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现在的烂尾楼,该怎么处理?

 

04 现在的烂尾楼,谁来买单?

集体维权的业主,都希望出奇迹:希望政府出面督促复工,也希望能推迟还贷,同时征信不受影响。

其实,这些要求并不过分。如今,烂尾楼事件已经不是个例了,已然发展成社会性事件了,必须由政府出面解决,只有政府有能力推动复工和交付。

那最后的问题就是:怎么复工?被挪用的资金从哪来?谁出钱来支持烂尾楼后续工程?

首先,政府部门。

政府是收到了土地出让金的,也就是开发商拿地的钱。政府在整个产业上是受益方,受益于转让出去的土地,经过开发商的建设,最终有消费者为楼房买单。但是现在,楼房并没有完全交付,政府应该拿出一笔钱支持烂尾楼后续工程。直到终端消费者为其买单,政府受益的部分才能落实。

第二,银行。

银行在烂尾楼事件上,属于无过错方。但是在贷款环节,也是受益方。当然也是受益于,借钱给业主,帮助业主完成买房这件事。楼盘烂尾的时候,业主不能收房,银行借钱这件事就没有实际价值。银行应该出让一部分利益,支持后续工程的建设。比如免去一部分房贷利息,比如允许业主延迟还贷等。

第三,开发商。

开发商对烂尾楼应该负最大责任。问题是,开发商现在的情况,欠银行钱,欠施工方钱,欠供应商钱,债台高筑,已经开始摆烂了。没有什么钱能投入到后续工程里。但是,也不能就此打住。应该追查当时参与这些楼盘项目的高管,凡是从这个项目获取的收益,无论是工资还是奖金还是连带福利,都应该收缴,能追回多少算多少。开发商违约,和每一个人的失职都脱不了干系。

第四,业主。

业主是烂尾楼事件的最大受害方。可能也需要承担正常首付和房贷之外的一笔费用,用于支持复工。

只有政府出面解决资金来源,并且监督后续工程,烂尾楼才有希望完工交付。

靠着民间的力量和违约开发商的良心,怕是都没指望了。

烂尾楼盘活,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的事情,因为业主不管是找开发商理论,还是找银行理论,都是不可能赢的。业主的力量太微薄了,根本没有机会和开发商平等对话。

但是,烂尾楼盘活,也不是不可能事件。已经有这样的例子,比如:

在山东,已经有政府出面,解决烂尾楼事件的先例,烂尾楼复工,建完交付。

在安徽,也有类似的例子,曾经有烂尾楼停工九年,最后政府介入,清偿业主资金,监督楼盘复工完工。

 

除此之外,还有沈阳,漳州,云南等地,都有烂尾楼停工多年,最后复工交付的例子。这些烂尾楼,少部分是其他开发商接盘,大部分都是由政府出面,监督复工完工的。

所以,从可行性和操作难度上看,解决烂尾楼,并不是什么难事,照着抄作业就行。

现在,“保交楼,稳民生”的任务已经下达到各地方政府,复工速度和交付进度,就看地方政府的财力和决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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