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指得是国家和社会对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像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这9类人员身份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像现在村里的低保户及社区的贫困人员在疾病医疗方面申请的。
申请救助的前提条件是需要参加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疗保险(每月缴费)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一次缴费)的居民。
那如何申请呢
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到乡村振兴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街道或乡镇社会事务部门提交救助身份认定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对已认定的符合医疗救助身份的参保人发生的符合救助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能享受哪些救助待遇?
其实大家都知道关于贫困人员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是不需要缴纳的,直接有政府负担,在医疗报销方面救助金额还是很高的。对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7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8万元;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对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的部分,按5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8万元;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将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自有关部门身份认定之日起前12个月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4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
根据民政部门认定的身份不同享受的救助待遇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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