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交通银行发布了一则公告,表示自11月1日起,调整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标准,补偿金比例为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
这则消息一出,再结合近期提前还贷的讨论、保交楼的政策、楼市形势的不确定,迅速登上热搜。
就在傍晚,消息已经被删除。
简单回顾一下。
8月1日,交行发了公告:为进一步做好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相关金融服务,规范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行为,交通银行对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经调整后,个人按揭类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厂房贷款)及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取具体以贷款合同中约定为准,补偿金比例为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
公告原文
交行还提到,在合同约定基础上,各地分行具有补偿金优惠减免权限。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在2022年11月1日前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样搞,提前还的人会越来越多”“闻所未闻”,也有网友表示其实“一直这样的,提前还款app就显示收1%手续费”。
来自微博
住房贷款一直是银行最优质的贷款业务之一,对于提前还款,银行都有相关规定。
根据我们此前的调查,目前主流的做法是:在满足一定年限之后,不需要付违约金或补偿金就可以提前还款,只需要提前预约。
目前,交行已在官网删除了“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公告。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致电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时,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正式通知。不清楚网络上的消息。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看到消息时就发表了评论,得知这项规定被删除,又补充了评论。在他看来,交行撤回公告,说明这个事还有争议。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
严跃进
交行这次撤销,当然跟大家对这件事情的关注是有关系的。
银行的出发点,可能是大家都提前还房贷的话,房贷任务完成不了,增加了很多工作量等等。但如果站在购房者的角度,涉及到征收1%补偿金,最终都是要购房者来承担的,购房者肯定不乐意。可能购房者本身是为了省钱才提前去还的,这样一操作反而增加了他提前还贷的成本。
当然有一种风险我们要注意,有些购房者把贷款还掉,然后房子没有贷款解押后,又拿房子去做经营贷,拿经营贷去炒房。但这个事情我认为是监管层要注意的,要注意管控有些变相套虚、低利率贷款的行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