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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消费金融是哪家贷(金融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近日,重庆银保监局以“贷前审查不审慎、对委外催收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为由对马上消费金融开出一张100万元的罚单,至此马上消费金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已经多次被处罚。那么面对屡屡违规的网贷类消费金融机构,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虽然借网贷的行为在法律关系上看起来是借贷合同关系,其实从借款人对款项需求的压力和迫切,而不得不贷款的角度来看,借款人在其中扮演的是消费的角色,只不过是金融消费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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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网贷的行为是消费行为吗?

其实,不管借款人的目的是什么,不管是用来经营或者消费,其承担高额利息借网贷的行为本质上是消费行为,只不过是一种把自己的钱预支提前花出去的消费行为。

我们从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这类行为的主要监督管理机构包括:银监会、互信办、市场监管门店及金管部门和互金协会等等。

其中的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进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由此可知,虽然借网贷后的维权会涉及到很多部门,但立法规定中所体现出来的精神倾向于把借款人的角色定向于一名消费者。

只不过是属于金融类消费者,所以借网贷的行为不言而喻就是消费行为,只不过在维权过程中银保监部门占主导监管职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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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类金融往往会使用者挖哪些“坑”

网贷是一种消费,只不过其消费行为中有更多隐藏的坑,许多消费者容易被误导,从而错误的判断所需要支出的成本,而发生借贷行为,最后导致越陷越深,甚至弄得沉陷债务而破产,难以上岸过上正常的生活。

一、夸大误导宣传的“坑”。以马上消金“安逸花”APP宣传为例,其首页有“超低利率”的宣传表述,而实际贷款年利率为7.2%-24%期间(据网友投诉,曾经最高甚至达36%),在大多数人以为自己会是天选的最低利率者时,最后都是承担顶格的最高利率。

二、不显示真实年化利率,用长期限分期误导消费者认为利率低等“坑”,在宣传上用大字,实际借款协议字却特别小,而导致消费者条款内容没有仔细阅读就点了同意确认,等实际贷款时,借10000元,要求每月还500,共还36个月,表面看起来确实便宜,但实际上年化利率已经达到了43%,大多数消费者可能还完款了都不知道被坑了。

三、暴力催收的“坑”。大多网贷在贷款时都要求消费者上传通讯录,读取了许多隐私自己,在消费者没钱可还时,便以爆通讯录,打电话到单位,甚至是亲戚、朋友、老师、同学等等言语进行威胁,或者直接将借贷行为在这些人面前曝光,让贷款人承担重重心理压力。根据投诉内容,威胁上门,到单位调查,频频电话骚扰等等行为屡见不鲜,这些行为看实际就是软暴力催收,即使消费投诉成功,已经给其造成不可挽回的颜面损失,将会长期伴随并影响生活。

虽然,近年来随着监管的深入,网贷行为的坑已经逐步少了,但像软暴力催收等行为却是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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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许多消费者在借贷时往往是很私密的事情,其不并想让别人知道他有借网贷的情况,导致面临困境时只能独自承受,往往加大了心理负担,甚至不得不默默承受高额利息,到最后无法承担时才爆雷。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前面提到的网贷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隐私保护权等权益。

作为金融消费者能做的就是,在借款前详细阅读并了解清楚借款合同,计算出真实的借款成本,找出违约金及罚息等是否过高,做到自己的审慎借贷,避免入坑。

如果很不幸入了坑,那么在上面提起的监管部门都有相关的救济渠道可以使用,比如投诉要求调解,找出违规行为起诉要求赔偿等等。

结语

虽然近年,绝大多数网贷平台已经淘汰,但存留下来的平台仍然抱着侥幸心理,想方设法的利益最大化,必然会侵犯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在顶层设计方面,更进一步的完善法律规定。,

其实,网络借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媒体舆论监督方面其实也能取得了的效果,将更多这样的事情公之于众,让金融消费者了解真相,培养风险意识,避免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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