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和缴费基数
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会计年度。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总的工资收入除以12得到的月平均工资,一般情况下在每年的1月份调整一次。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一年度当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必须指出,公积金缴费基数不是随意选择的,依据的是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当然了,如果你的工资额超过了上年度本地平均工资的三倍,也只能取三倍。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
公积金缴费比例由本人所在单位确定,范围是: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5%-12%,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5%-12%。
一边来说,机关事业单位都是定格缴纳,即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12%缴纳。
同事2023年1月份的公积金基本信息截图
三、住房公积金的利息计算
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本会计年度前的金额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本会计年度的金额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举个例子,具体讲解一下利息的计算过程。下图为某同事2021年的公积金明细情况截图。
从中得知,该同事上一会计年度的公积金余额为190428.74元。
本会计年度(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新增公积金本金为21690.45元。
1.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息
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190428.74×1.35%=2570.79元
2.本会计年度的利息
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1690.45×0.3%=65.07元
3.计息合计
上会计年度利息+本会计年度利息
=2570.79+65.07
=2635.86元。
三、结语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制定的一项惠民举措,它具有贷款利率低、保值增值等优势。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规定的,只有在退休、死亡、出国、偿还住房贷款、房屋大修等情况下才能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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