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日讯 申菱环境(301018.SZ)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申菱环境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申菱环境于昨日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新基建领域智能温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二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截止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72,003,000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崔颖琦。崔颖琦及其女儿崔梓华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崔梓华为众承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崔玮贤、崔宝瑜系崔颖琦之子女,崔玮贤为众贤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崔玮贤、崔宝瑜、众贤投资及众承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崔梓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52.94%。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40,01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按发行数量上限72,003,000股计算,则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变为312,013,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崔梓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40.73%,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申菱环境表示,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募投项目购置先进的制造与研发设备,引入应用研发与设计人才,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应用研发基础与项目管理经验,深耕优势领域,加快开发数据中心液冷机组、储能温控领域适用性产品和其他新兴下游适用性产品,提升公司下游应用方案的解决能力和提升对市场需求的快速服务响应能力,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品牌形象及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募投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有助于公司提升规模化智能制造能力,全面实现精益化生产,实现规模化经济效益,从而降低生产成本,为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奠定良好的基础。
申菱环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铁、伏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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