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深交所向锦鸡股份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一致行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董事提名及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情况,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经营管理决策权及董事提名权的调整安排等,进一步说明公司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锦鸡股份21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控人赵卫国及其一致行动人肖卫兵等25名股东送达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确认函》,确认25名股东于2015年07月24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2年11月21日到期终止,一致决定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上述股东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公司由赵卫国实际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深交所指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实际控制人赵卫国及其一致行动人肖卫兵等25人合计持有公司43.81%的股份,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第一大股东赵卫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兴市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泰兴市至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为19.78%。根据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前述股东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于2022年11月22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深交所要求锦鸡股份说明这些股东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具体原因,并结合股东限售承诺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通过不再续签一 致行动规避股份减持相关限制规定等情形,《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其他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安排,主要股东是否存在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向或其他安排,是否存在其他一致行动或利益安排,如是,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并进一步提示风险。
今日,锦鸡股份约1.89亿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17%,解禁市值达12.61亿元。截至收盘,锦鸡股份跌1.5%,报收6.58元,总市值27.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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