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说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之外的补充保险。有很多省市已经建立或正在探索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有些地方叫惠民保,有些地方根据省市简称取的比较好记的名字。
我想和大家探讨的主要是保障人群、保障范围、保障额度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保障人群。既然作为补充保险,那么前置条件就应该是参加了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那么保障人群就明确了:参保人员。且不得考虑参保人员既往是否有疾病。
值得考虑的是非参保人员是否提高相应的保费后,能否享受相应的待遇,这样考虑的原因是:小部分人群断缴或者从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遇到需要就医看病时,大部分地方又有缴费享受的等待期。如果能明确这个问题,就能让这一小部分人群享受保障,今后会更加重视和缴纳相应的保障费用,同时也会减轻基本和补充医保今后的支出。
二、保障范围。
(一)现行的几种保障范围。
1.现在已经实行的省市,有的是保障基本医保“三个目录”(药品、诊疗、耗材)内的合规自负部分,并且起付线、设定了报销比例。
举例:一个乙类药品100元,先行自负10%,剩余部分报销90%,实际报销81元,那么合规自负就是19元。那么如果设定报销比例为60,那就是报销19元*60%=11.4元,如果再设定统一的起付线,合规自负如果达到5000元以上开始支付的话,那么只有个人合规自负累计满5000元以上才能享受这个比例的报销。
2.除对上述1保障在内外,有些身份增加了医保“三个目录”外保障。第一种是部分省市增加了药品目录外的几种价格较高的药品;第二种是增加了对“三个目录”外自费费用的报销,例如合规自负的报销90%,那么纯自费费用报销50%。
3.除1.2两种模式外,个别省市还增加了按病种的保障,比较明显的是罕见病的保障,例如有些省份将庞贝病、戈谢病纳入补充保障范围(因为极个别罕见病主要用药不在药品目录内),解决少数人员治不起病的问题。
(二)值得考虑的保障范围模式。分段式缴费,分段式享受报销。第一段保基本为基础,保障“三个目录”内合规自负部分为基础段,缴费统一的一个基础水平,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情况设定,例如缴费100-150元(目前大多在这个缴费水平段)。第二段保基本加个性化,保障合规自负费用后,增加自费药品、自费诊疗、自费耗材等三个个性化选择,这样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个性缴费在基础段上叠加1倍。大概200-300元(参保地人口越多,这个费率越低,人口越少,费率越高)。第三段是保基本+病种,在保障合规自负费用后,按照疾病病种报销相应的额度,不分合规自负还是自费,类似于按病种付费模式。缴费应该在基础段基础上,按当地该病种发病率和平均费用设定缴费,例如基础段150+当地病种保障费用300。这样的分段,可以不同程度的保障不同年龄或不同疾病的人群,能够让整体费用报销提高5-10个百分点,让个别病种患者无法承担费用的看得起病。另外,也可以建立(补充保险+特殊就医),类似于基础段+异地就医+特需医疗模式,这个缴费就完全个性化了,缴费也会相当高,不再做费用估算。
三、保障额度。
基本医疗保险的额度。职工和居民有一定的差距,因为年度缴费水平差异较大。那么既然作为补充保险,保障额度应该按照缴费水平设置,多缴多报少交少报,这对所有参保人是公平的,因为基于大数法则的保险,类似于众筹,让有病的人先用。
有些省份100元保障50-100万,有些省份150元保障150-200万元。这个保障额度非常高,保障非常到位。但我认为,基础的保障应该是100元保障30万左右最为合适。先别说我的考虑不对,听我说完,看有没有道理。如果100元保障100万元,起付线5千元(合规自负累计满5千元后开始报销,这叫起付线),报销比例为合规自负的60%,那么如果我们平常一个普通疾病住院如果总费用2万元,按职工来说,实际报销比例在72-78%,就按80%计算吧,2万元基本医保报销1.6万元,剩余4千元中合规自负一般在2200-2500元左右。这样的话一次2万元的住院总费用,是无法启动报销的,要启动报销可能需要2-3次这样的住院。当然患特别重大疾病的人,这种保障额度是非常好的。如果按我说的,100元保障30万元,起付线设定为1000元,那么一次1万元住院总费用就可以享受报销了,这样的话大部分人都能享受到,这也对应了基本的补充作用。当然弊端是对特别重大疾病可能额度不够。
如果能够设置缴费分段,那么身体不好的人,可以选择200-300的缴费,就可以按照200-300元享受200-300万的报销额度了。道理在上一段已经讲明白了,就不赘述了。
今天就和大家讨论到这里,欢迎留言交流,便于我自己的考虑进一步完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