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电力(600310)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92,370,039.10元,同比增长36.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5,884.31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业务和油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水电厂流域来水减少,公司控股的水电厂发电量同比减少。
报告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076号),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陆培军予以监管警示。
2023年1月5日,桂东电力(600310)公告,收到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若是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在2020年4月15日到2022年1月5日期间买入桂东电力(600310)股票,并于2022年1月6日以后出售或持续拥有桂东电力(60031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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