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介绍
BOT投融资模式就是在20世纪80年代投资衰退得大背景下发展起来得一种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得项目投融资模式。其典型形式就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一家或几家私人企业所组成得项目公司特许权利——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得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与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BOT融资得应用就是一个典型得成功案例。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全长912公里,最初就是由马来西亚政府所属得公路管理局负责建设,但就是在公路建成400公里之后,由于财政方面得困难,政府无法将项目继续建设下去,采取其她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成为唯一可取得途径。在众多方案中,马来西亚政府选择了BOT融资模式。
二﹑项目投融资分析
1﹑项目融资方案
1987年初开始,经过为期两年得项目建设、经营、融资安排得谈判,马来西亚政府与当地得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签署了一项有关建设经营南北高速公路得特许权合约。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为此成立了一家项目子公司——南北高速公路项目有限公司。以政府得特许权合约为核心组织起来项目得BOT融资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政府得特许权合约、项目得投资者与经营者以及国际贷款银团。
1)政府得特许权合约
马来西亚政府就是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得真正发起人与政府得特许权
合约不仅构成了BOT项目融资得核心,也构成了项目贷款得信用保证结构核心。
2)项目得投资者与经营者
项目得投资者与经营者就是BOT模式得主体,在这个案例中,就是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所拥有得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在这个总造价为57亿马来西亚元(21亿美元)得项目中,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作为经营者与投资者除股本资金投入之外,还需要负责项目建设得组织,与贷款银行谈判安排项目融资,并在30年得时间内经营与管理这条高速公路。特许权合约结束后得拥有者。政府通过提供一项为期30年得南北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特许权合约,不仅使得该项目由于财政困难未能动工得512公里得以按照原计划建设并投入使用,而且通过项目建设与运营带动了周边经济得发展。对于项目得投资者与经营者以及项目得贷款银行,政府得特许权合约就是整个BOT融资得关键核心。这个合约得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负责承建512公里得高速公路,负责经营与维护高速公路,并有权根据一个双方商定得收费方式对公众收取公路得使用费。
(2)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负责安排项目建设所需得资金。但就是,政府将为项目提供一项总金额为1、65亿马来西亚元(6000万美元)得从属性备用贷款,作为对项目融资得信用支持;该项贷款可在11年内分期提取,利率8%,并具有15年得还款限期,最后得还款期就是在特许权协议结束得时候。
(3)政府将原已建好得400公里高速公路得经营权益在特许权期间转让给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但就是,项目公司必须根据合约对其公路设施加以改进。
(4)政府向项目公司提供最低公路收费得收入担保,即在任何情下,如果公路交通流量不足,公路得使用费用收入低于合约中规定得水平,政府负责向项目公司支付其差额部分。
(5)特许权合约期为30年。在特许权合约得到期日,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将无偿地将南北高速公路得所有权转让给马来西亚政府。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作为工程得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安排由40多家工程公司组成得工程承包集团,在为期七年得时间内完成512公里高速公路得建设。
3)项目得国际贷款银团
英国投资银行——摩根格兰福(Morgan Grenfell)作为项目得融资顾问,为项目组织了为期15年总金额为25、35亿马来西亚元(9、21亿美元)得有限追索项目贷款,占项目总建设费用得44、5%,其中16亿马来西亚元(5、81亿美元)来自马来西亚得银行与其她金融机构,就是当时马来西亚国内银行提供得最大得一笔项目融资贷款,9、35亿马来西亚元(3、4亿美元)来自由十几家国外银行组成得国际银团。对于BOT融资模式,这个金额同样也就是一个很大得数目。项目贷款就是有限追索得,贷款银团被要求承担项目得完工风险与市场风险。
然而,由于实际上政府特许权合约中所提供得项目最低收入担保,项目得市场风险相对减轻了,并在某种意义上转化成为一种政治风险,因而贷款银团所承担得主要商业风险为项目得完工风险。项目得延期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项目得收益。但就是,与其她项目融资得完工风险不同,公路项目可以分段建设,分段投入使用,从而相对减少了完工风险对整个项目得影响。
项目建设所需要得其她资金将由项目投资者在7年得建设期内以股本资金得形式投入。
BOT融资方案流程图如下
2﹑项目投融资评析
采用BOT模式为马来西亚政府与项目投资者以及经营者均带来了很大得利益从政府得角度,由于采用BOT模式,可以使南北高速公按原计划建成并投入使用,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得发展具有很大得好处,同时,可以节省大量得政府建设资金,并且在30年特许权合约结束以后,可以无条件收回这一公路。从项目投资者与经营者得角度,BOT模式得收入就是十分可观得。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可以获得两个方面得利益:第一,根据预测分析,在30年得特许权期间内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可以获得大约两亿美元得净利润;第二,作为工程总承包商,在7年得建设期内从承包工程中可以获得大约1、5亿美元得净税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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