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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独大分析(公司治理痼疾“一股独大”怎么破)

由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出品的《数说高质量报告III:A股实业企业增长观察》指出,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企业持续增长的驱动因素之一。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制约公司治理效果的“一股独大”现象依然是顽固瓶颈。在金融界2019中国上市公司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上,公司治理问题引起与会专家与企业家的热议。混改问题专家、原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提出:“公司治理中‘一股独大’问题制约混改各方积极性,应对此问题予以重视。”。

公司治理是促进企业持续增长的动力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由于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此通过公司治理以保证公司的长期利益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故此公司治理责任是指,公司围绕受托责任合理分配股东、董事会、管理层权力,形成从发展战略到具体行动的科学管理制度体系。

《数说高质量报告III》通过案例和数据分析指出,建立有效的上市公司治理体系,有利于上市公司控制自身风险,同时有助于提升企业并购绩效。公司治理与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共同组成ESG要素,与科技研发要素、品牌营销要素、资本流动要素一起,成为推动上市公司利润不断增长的内驱动力。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在本届高峰论坛上也对上市公司“喊话”。他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更要重视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企业上了市就是公众公司,是阳光下的透明人,就不再是一个过去的家族企业或国有企业。必须要进行规范的治理,来满足监管机构和公众的要求。上市公司都追求可持续发展,业绩的增长也要可持续,不能上市热闹了一阵子,紧接着就名落孙山、悄无声息了,上市公司必须要有一个长期的、不断成长的计划,这就要依靠不断创新、规范治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来赢得。”

“一股独大”现象成为公司治理桎梏

公司治理重视“形神具至”的治理效果。然而实际上,虽然中国公司治理体系发轫于资本市场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建立之初,至今已有30余年历史,但是中国公司治理的实际效果并不如人意。2016年~2018年,亚洲治理协会对全亚洲12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水平进行定量评价,中国的得分从“史上最低”的第9名再度后退至第10名。

在表征公司治理效果的一系列指标中,股权集中度是最能体现治理效果的。即通过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在公司总股份中所占比重来衡量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相互制衡力。一般而言,大股东持股比例30%以上为“集中”,A股市场“一股独大”现象即指大股东股权过于集中的问题。

季晓南指出,中国上市公司不仅国有企业股权集中度过高,而且民营企业的股权集中度也比较高。“国企改革40年需要反思和总结的,就是要大幅度调整现在的股权结构。现在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也是一股独大,民营企业也是一股独大,把集团公司的管理方式穿透式地影响到了上市公司,这个股权结构的基础不解决,就不存在公司治理的基础,就只能靠长期的高强度的政府监管。”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企业“一股独大”,会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混改要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如果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比例过高,会影响非公资本参与混改,它会担心它的话语权在治理结构中怎样体现,如果不能体现怎样实现制衡?”季晓南指出。

《数说高质量报告III》对股权集中度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从2014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在持续下降,从2014年37.02%的平均持股率,逐步降低到2019年的33.6%,但总体仍然偏于集中。

制图: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 数据来源:巨灵财经

同时该报告还将股权集中度与企业利润增长联系起来进行观察。以2014~2018年5年间净利润为正且连续增长以及最近4个季度(2018年第四季度~2019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均为正为标准(剔除在5年中借壳上市的企业),共筛选出154家A股实业企业,将其成为“净利润连续增长的A股实业企业”(简称“连续增长企业”),则可以发现连续增长企业的股权集中度要与A股实业企业之间的差距收窄,说明增长优势企业在解决一股独大问题、有效开展高速治理行为方面有着更强动力。反过来也说明,“一股独大”问题的有效解决、公司治理水平的切实提升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增长效率。

“混改”是解决之道

对于“一股独大”现象,一些企业家也有自己的思考。回天新材(300041.SZ)董事长章锋就表示,必须要通过资本市场的开放、上市公司的股权开放、企业家的心态开放,将集中于大股东手中的股权进行释放。“如果上市公司都是大股东一股独大,是活不长的,必须和精英团队聚在一块儿进行分享,才会有人才与企业共同成长。只有开放心态、开放思想,这个企业才能走远,才能更加强盛,个人蛋糕的多少、份额多少不重要,关键是蛋糕做大,只有开放才有能做到。”

季晓南则指出,通过混改是解决“一股独大”的好办法。他列举中国联通混改后,集团持股比例由62.7%降为36.7%,东航集团所属东航物流股权结构原来100%国有,混改之后降到45%。“这些都是正面的积极案例,我们看到改变了它的股权结构之后,公司治理的机制也相应得到改善。”

对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一股独大问题,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今年4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提出,要根据不同行业的情况去逐步调整国有股权的比例,逐步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东有90%、80%的股权,其他股东没有话语权。所以要按照市场规律,根据企业实际产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地深化混改,调整股权比例。在调整股权比例的前提下,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关键是要做到产权的平等保护,治理的同股同权,过程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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