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低迷、股价下跌,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特钢)发行股份收购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资本)重组方案触发降价调整。
7月10日,中原特钢发布公告称,拟以其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持有的中粮资本7.8428%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并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购买中粮集团、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食品集团)、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毅弘量)、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雾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雾繁)、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资管)、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结构调整基金)、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资产)分别持有的中粮资本56.6635%、4.6296%、5.1440%、9.2593%、4.1152%、4.1152%、4.1152%、4.1152%(共计92.157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中原特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重组方案及公司与中粮集团、首农食品集团、温氏投资、弘毅弘量、宁波雾繁、上海国际资管、结构调整基金、航发资产签署的《关于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原特钢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前,一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调价触发条件得到满足,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中原特钢股票在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7月2日期间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较中原特钢因本次重组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7年10月25日)收盘价格跌幅超15%,且深证成指(399001)在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7月2日期间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点位较中原特钢因本次重组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7年10月25日)收盘点数(即11437.21点)跌幅超15%。
截至目前,市场走势已触发本次重组方案中发行价格调整条件。
中原特钢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同意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原先的11.69元调整为人民币10.84元/股,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中原特钢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同日,中原特钢还发布了其2018年上半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4月21日发布的额预计亏损5000万元~7000万元调整能为亏损4000万元~5000万元。中原特钢解释业绩修正原因时表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积极采取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费用控制等措施,产品盈利能力较大提高,营业毛利率同比提高约5个百分点,期间费用同比降低2000余万元。同时,二季度取得债务重组利得700余万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15101117,本站将立刻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