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正式开始实施,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必须填写出租方的相关信息。而房东这边似乎不太乐意了,说我们个税抵扣了,他们可能就要交税了,交税的话这得由我们租客来承担。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我们来举一个例子
我和我爸签订租房合同,我获得个税抵扣额度,他按5%交税——这套房子租金市价是6000元,我可以获得1500元的抵扣额度,他作为房东要交300元的税:
如果我这1500元的抵扣额度对应的是0%、3%、10%这几档的税率(简单计算),我分别可以少交0元、45元、150元的个税,国家通过一减一增,分别可以获得300元、255元和150元的税收——也就是说,国家实际上创收了,租客/房东作为一个整体,他们的税负负担变重了(不管最后是由租客来承担还是房东来承担,亦或者双方分摊)。
如果对应20%这一档的税率,则正好少交300元个税,与我爸为租金交的税相等——国家既没少收税,也没有多收;
同样的,如果我的工资再高些,抵扣的个税就能超过租金中需要缴税的部分,按最高一档45%计, 我可以少缴个税645元,将我爸和我看作一个整体,我们共计可获利345元——在这种情况下,租客/房东作为一个整体,他们的税负负担是变轻了。
作为租客,大家收入水平不一,房子的租金也是高低不等,但是通过计算不难发现,在目前的抵扣方案下,只有在租客收入足够高、房屋租金足够低的情况下,国家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减税。而在租客收入低(月收入3万元以下,尤其是2万以下)、房屋租金又高的情况下,如果大家都依法纳税,国家反而能获得更多的税收。
题目里特别问了房租抵扣个税对房东的影响,通过我上面的简单计算不难看出,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除非租客是你亲儿子,除非你把税收负担转移给月收入本就不多的租客(同时租金不能高到没人租你的房子),房东的负担一定是会加重的。
但对于刚毕业工作没多久、在一二线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来说,父母尚未到赡养年纪,买房遥遥无期,子女更是奢望,这样算下来其实"减负"的名义名存实亡,如果租金再次飞涨的话,生活压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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